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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嗑得不亦乐乎,朱莉就回来了。
看我嗑瓜子嗑得高兴,也不顾自己刷没刷牙,又开始嗑起来。
我们就这样傻乎乎地面对面地专注地嗑起瓜子来。
忽然我想到今天还有一个重大任务还未完成,连忙问朱莉:“现在几点了?赶紧借我你的笔记本,我退课。”
朱莉把表往应急灯上凑,摇摇头说:“12点多了。
你就别想退课了。”
老天爷真好,帮我做了决定。
从小我就讨厌做选择题。
有人说,多一种选择总是好的;而对于我来说,多一种选择意味着多死一堆脑细胞。
像我这样又贪心又茫然的人,在选择面前,要不就是两个都要,要不就是谨遵红玫瑰白玫瑰理论,放弃的那个选项永远比得到的要好。
这次,我不用动脑筋,按老天爷说的办就行!
我问朱莉:“朱莉,要是一个你很熟的人某一天忽然穿得很少很少,然后身材又很好很好地站在你面前,你留口水地遐想并小意淫了一下,是不是很不正常啊?”
朱莉喝了口水,问我:“你说方予可啊?”
我那只拿着瓜子往嘴里送的手就悬在了空中:“你怎么知道?”
朱莉不屑地说:“你那天留的口水都让游泳池平均深了1公分,我能不知道?”
“有那么明显么?……”
我有点脸红,幸亏天黑她看不到。
“不过嘛,方予可身材是挺不错的。
自从他摘了眼睛后,他跟青春期发育似的,每见他一次,他就更帅一点。
这次,真是往死里帅啊!”
我听见朱莉咽了下口水。
唉……
我叹口气:“我以前老抱怨自己没认识帅哥。
以前高中住校时,我不停打嗝,不管喝多少水都停不下来。
室友就骗我说,白天有个帅哥向她打听我,这么一说我就立马不打嗝了。
真是够丢人的。
现在真有帅哥了吧,又是个熟人,真不好下手啊,不然就可以上前调戏一番。
毕竟,调戏帅哥是我比考上北大更大的梦想。”
“怎么不能调戏了?熟人才好下手啊。
我看方予可看你的眼神不太一样。
按照我敏锐的直觉,我已经嗅出你们之间有奸情的味道。
哼……”
我哈哈地笑:“你不是花痴于他吗?话说得这么酸,你那位新西兰男友听见了会伤心的。”
在寒假里,朱莉在网上认识了个新西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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