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8章(第2页)

他是那类很注重实际的男人,怎么个实际法呢?打比方来说吧,花一百二买一打玫瑰花在他看来绝对不如下馆子吃顿饭来实惠;而花一百二在外面馆子吃饭又绝对不如买菜回家自己做饭吃来得划算。

我并不是大手大脚惯了的败家女,赚一个花两个的月光女神。

但是冯智勇这样的精打细算,我又觉得未免有些过了。

虽然在家里吃饭是经济实惠,但偶尔下下馆子也不至于就会倾家荡产吧?可除了刚认识那阵子他请我在外面吃过两次饭后,接下来他都一直请我去他家吃。

他家人口简单,父亲早逝,有一个姐姐嫁在北京,去年生了孩子后,母亲就去了北京帮忙带外孙,所以他家目前只有他一个人。

他独自过日子倒把家里收拾得很干净清爽,下厨炒起菜来也很是一把好手,几样小菜做得色香味俱全。

田静说这年头会做饭的男人算是宝贝了,让我好好把握。

至于他舍不得花钱去吃外头华而不实的馆子,也可以理解。

一个男人这样节俭是会顾家的表现,与其让他大手大脚宁可让他小里小气一点。

老实说,我更希望我的未来伴侣既不会大手大脚也不会小里小气。

可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无伤大雅的小毛病也只得睁一眼闭一眼算了。

相比之下,周一鸣对丁曼可是真没少花钱。

丁曼是特爱漂亮的一姑娘,新衣服新鞋子总也买不够,满衣橱的衣服还总要抱怨没衣服可穿。

他们在一起谈恋爱的步骤永远是逛街,逛了衣店逛鞋店,逛了鞋店逛包店,逛了包店逛饰品店……她怎么逛都不会腻。

有一回我和田静与他们这对一起逛街,结果走了三条街后我俩都累得不行,她还精神好得能上山打老虎。

试衣服试鞋子试手袋试发饰试一切可以试的商品,试得售货小姐都直翻白眼。

周一鸣则跟班似的跟在一旁替她拎东西,任劳任怨。

看他俩走在一块很好玩,周一鸣穿着增高鞋身高差不多是理想的一米八,而娇小的丁曼才一米五五,足足矮了他一截,悬殊的身高怎么看怎么滑稽。

田静对此有一非常形象的绝妙比喻:“像热水瓶带茶盅。”

乐得我不行。

那天逛完街回到家时,我双腿都感觉快要断了,对着周一鸣直抱怨:“你女朋友那两条是人腿吗?就算哪吒脚底下有风火轮只怕也走不过她。”

周一鸣还跟我诉苦呢:“你算不错了,才陪她走了三条街。

有一回我陪她逛街逛了一整天,除了吃午餐停了一小时其他时间一直在走。

也不知走了多少条街,两只手还要替她拎大袋小袋。

真是手也痛脚也痛,哥差一点就给累趴下了。”

可怜的周一鸣,他陪着丁曼逛街可不轻松呢,因为他穿的那双增高鞋有10CM,这么高的鞋跟走路走久了很累人。

他自己说就像踩高跷一样,走到后来都摇摇晃晃了。

可是为了讨女朋友欢心,只能咬紧牙关挺住。

新的一年来临时,我和冯智勇来往快两个月了。

元旦节这天,我带他回家吃饭,老爸想见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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