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臣没有异议,李策低头跪拜,起身时,有意无意地看向刚才开口说话的言官。
那人身穿绯色圆领袍,衣服上绣着黑鹰斜草纹,该是五品言官。
他端正地站着,腰间除了金鱼袋,还挂一件青色玉蟾。
如果李策没有记错,那便是皇帝最器重的御史中丞,百里曦。
李策幽暗的眼眸微微闭了一瞬,再睁开时,闪过深藏不露的冷色。
既然李策接了玉琼楼的案子,叶娇便忙活起来。
玉琼楼已建造十多年,埋尸之处在一楼最尊贵的甲字一号房。
十年来这里住过无数人,这些人都成了嫌疑。
好在玉琼楼的账册不在主楼,并未烧毁。
叶娇就坐在一堆账册中,细细查找。
生意人不舍得用纸张记账,主客的名字都写在竹简上。
除了姓名,还记录官凭路引。
叶娇打开被蛀虫啃食的竹简,总要被飞灰呛得打喷嚏。
“不必看这些,”
李策在旁边提醒道,“看永庆十二年的。”
永庆十二年,恰巧距离现在也是十二年。
“你怎么知道?”
叶娇一面翻看竹简上记录的时间,一面问。
散进室内的光线里,灰尘乱舞。
李策就坐在柔光下,抬头看着叶娇丰润的嘴唇,缓缓道:“因为那一年,我八岁了。”
八岁,他已经记事了。
那时叶娇五岁吧。
好可惜小时候他没有长在京城,没能认识她,同她做朋友。
屋内很安静,偶尔有翻动竹简的声音。
叶娇看完一卷起身,发觉窗外有人影走近。
是严从铮,她小时候的玩伴。
严从铮推开门,把手中提的食匣放下,又对李策施礼。
他今日穿着英武的左威卫护卫服,腰佩宝刀,藏起了周身的书卷气。
眼眸中也没有了那日醉酒时的不羁,多了几分郑重认真。
“听说你们在这里查案,我刚巧路过,给你们带来些吃的。”
叶娇笑着打开食匣,看得认真。
青精饭里有一种南烛枝叶的香气,红烧狮子头色泽金黄、香味四溢,水盆羊肉里放了胡椒,提味增鲜,最妙是带了她爱吃的卤猪脚。
“都是我喜欢的,多谢啦!”
严从铮并不逗留,说完目的,便又点头离去。
仿佛唯恐打扰到他们,也唯恐跟案件牵扯上关系。
饭来了,当然要趁热吃。
叶娇转头对李策招手:“起来吃饭啦!”
李策懒懒地靠在墙边,眉头低垂道:“不饿。”
“不饿也得吃。”
叶娇走过去拉他,她的手指上还沾着竹简上的灰,伸出去又嫌自己手脏,正要缩回来,李策已经握住她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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