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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小家伙小小年纪,就知道给自己扒拉媳妇了。
结果等到见过对方几次,发现事情与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那女孩现在才五岁,虽然长得秀秀气气的,不过明显还是个奶娃娃。
秦徹跟对方相处的时候,不会因为她是女孩多殷勤,对方对秦徹也没有多热乎,就是那种很单纯的朋友关系。
知道对方不可能是儿媳妇后,秦随临就不再关注儿子的交际了。
自从知道了秦徹在外面吹牛,说他要办厂子拿他扯大旗后,秦随临就不得不被迫忙碌起来。
怎么办?
儿子都说了他会办厂子,头些年他自己也吹过牛。
为了不让宝贝儿子颜面扫地,当然了,也有他确实有野心的原因在,于是接下来他就更加努力了。
秦随临一开始做的生意,主要是倒买倒卖的倒爷,就是跑到各个偏远的乡下,收粮食收蔬菜再送到城里。
收货的时候低价收取,转手卖的时候提点利润,主要赚的就是个辛苦钱。
后来遇见了一个贵人,跟着对方开始收头发。
所谓的收头发,和收粮食收蔬菜差不多。
就是跑到乡下各个地方,花钱买乡下女人的头发。
他们以低价买这种头发,再转手卖给其他头发商人。
这些头发商人也算是倒爷,只不过他们都是城里人。
城里人没有乡下的人脉关系,更没有太多时间去乡下收头发,于是就出现了秦随临这种去收的。
秦随临从下乡人手里收一手货,然后稍微把价钱提高那么一点,卖给城里收头发的第二手倒爷。
这些城里来的第二手倒爷收了货,稍微的加工一下再提高一点价钱,然后转手卖给城里那些大厂子。
这是以前秦随临做的生意,如今秦随临的名声打出去了。
他就不用再亲自四处跑了,而是通过自己的人脉网,让别人帮忙把货送到这里来。
此时的秦随临,其实和那些城里来的第二手倒爷差不多。
秦随临就觉得这样卖来卖去,倒不如他直接办个小工厂。
他现在还没办法自己弄个品牌,却可以直接收了货进行加工。
把加工好的半成品由他自己,直接接触那些大厂子进行售卖。
这样就一下子节省了两个步骤,同时他也能一口气吃掉所有利润。
而这种加工半成品的工厂,需要的加工技术一点也不难,完全可以用乡下廉价的劳动力,这个廉价的劳动力又能给他赚一笔。
秦随临现在手里的那点钱,仅仅只够他盖楼房和做生意,如果想要办厂子就要差一点。
不过办厂子的资金不是问题,九十年代国家扶持自主创业,尤其是他们这样的农村小百姓,是可以进行贷款办个小工厂的。
加上秦家都很支持他办厂,秦随临大哥和两个弟弟有点钱,兄弟几个凑一凑再贷款就够了。
在秦随临谋划着工厂的事情时,秦徹就背起了小书包要上学了。
早就把小学课本看完了,在看初中高中课本的他,上学的第一天就因为神童的名声,被老师叫到台上表演背诵古诗一首。
因为台下全是一群小屁孩,秦徹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的,摇头晃脑的背了一首《大林寺桃花》,在一群稚嫩的掌声中下了台。
个头矮被排到第一排的林喧城,瞪大了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恨不得把他一双小手都拍烂了。
他是真的觉得秦徹好厉害好厉害,别说是背古诗了他都还不识字呢。
秦徹下来的时冲他笑了笑,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他的同桌是个满脸雀斑的小胖子,是一个脾气很欠揍的熊孩子。
上一世他们也是同学,不过却不是同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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