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这儿来,来……”
然而,就在他的手碰触到玻璃的瞬间,虚幻的梦境结束了。
睁开眼,小小的脚步声,敲窗户的雪白手臂,那双漆黑双瞳,一切幻觉全都消失了,油灯在空旷的卧室里跳动,留下无数阴影。
海雷丁猛地掀开被单,跑到舷窗前推开那扇永隔阴阳的玻璃,试图将那个苍白的小灵魂放进船舱。
一阵凄厉的狂风卷了进来,扑面而来的暴雨让人顿时窒息。
舷窗外一无所有,只有滔天黑浪咆哮着嘲笑他的想象。
傲慢的狮子付出了代价,被偷走的东西,纵有再多坚船利炮,宝马弯刀,也抢不回来了。
他将在漫长的时光中,不断追忆一串无法磨灭的小小脚印。
无法磨灭。
土狼
公元1517年夏北非海岸突尼斯
这是一片在海洋与沙漠的夹缝中生存的神奇之地,东北诸镇在椰风树影中摇曳,逸散出香料、牲畜、烧烤食物的浓烈异国气息,而西南的撒哈拉沙漠则点缀着亘古流传的死亡传说。
披着黑纱的女人们头顶水罐,深邃的眼眸在面纱中若隐若现,男人们在水烟的氤氲雾气中谈论古老的传奇故事。
空气热的令人窒息,一个赤脚的年轻混血儿抱着陶罐匆匆赶路,所经之处总是被人指指点点。
他穿一件布料粗糙的无袖短衫,前面扣子敞开,精壮的手臂带着皮质护腕,腰挎一把破弯刀,典型的落魄佣兵打扮。
没有人知道这个男人叫什么,也不知道他从何而来,只因为他那特殊的相貌和奇怪行为称呼他为“土狼”
,意思是丑陋又奇怪,令人讨厌的家伙。
土狼长得其实并不丑,他的身体修长而健壮,肌肉匀称有力,淡棕色皮肤像涂了橄榄油一样闪闪发亮,一头又直又黑的头发遮住了金色的眼睛。
他既不像黑白混血,也不像摩尔人或阿拉伯人的后代,即使在航海贸易发达的突尼斯也没人见过这样的混血人种。
混血儿身上的湿衣服还没被热气蒸干,他是个出色的水鬼,靠闭气潜入海底捞取沉船货物为生,据说还在热内亚做雇佣兵的生意。
当然一切都是传言,人们向来排斥奇怪的外来事物,土狼总是被不善的眼光瞪视、围观,却没人愿意直接跟他讲话,他也没有女人。
任何一个到了这样年纪的男子都会因为某些原始冲动开始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但普通人家是绝对不会把女儿嫁给这么个怪家伙的,甚至连妓女都不做土狼的生意,她们说他金色的眼睛亮得可怕,身上还有奇怪的纹身。
本来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生理问题,那就是——奴隶。
可一个处于生育期的健康女奴是不便宜的,运气好碰到奴隶贩子套现也要六枚银币一个。
如果对人种、肤色、年龄和外貌有各种要求的话,那价格更是贵到离谱,土狼是没有这个财力支付的。
所以当奴隶贩子进了新货,在城里的广场上将女奴们脱光了展示的时候,他也只是和别的可怜单身汉一样,远远瞧上一眼,然后无可奈何的转头离去。
但今天显然有什么好事发生。
混血儿一改往日的落魄,脚步轻快、仰头挺胸的大步赶路,喉咙里还隐约有种“吃吃”
的声音,像沙漠里的土狼进食时发出的兴奋笑声。
怀里抱着刚刚以货易货换来的骆驼奶,背上还有各种吃食、草药,一路朝自己贫民区那间破败的小屋走去。
一个在阴凉下抽水烟的小贩好奇的问隔壁同行:“土狼有女人了?”
“呵,你还不知道呢。
听港口的奇姆说,前些天土狼从海里捞上来一个好货,是白种女人,很年轻,长得颇不错呢,只是不知是生了病还是受了伤,一直不能起床。”
“捞上来?又不是海里的人鱼!”
小贩嗤了一声,喷出一口白烟,低声笑起来:“海雷丁大人想是要做北非苏丹王了,阿尔及尔那边打得火光冲天,连这边都有冲过来的木头和死人呢。
怕是土狼憋得久了,趁着兵荒马乱抢了一个吧!”
同行也笑了:“谁管从哪里弄来,水鬼不就是这样,捞到手就是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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