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爱拍老人马屁的,直接命令南宫千云:“喂新来的,你咖啡那么香,带到办公室里来吃独食,合适吗?”
“我自己买的,怎么不合适?”
南宫千云还是太嫩了,压根听不出话里的意思,于是反驳道。
“好东西呢,就是要一起分享,以后大家才好一起做事嘛!
你说是吧,新来的?!”
那个老油条特地点拨道。
“???”
南宫千云一脸懵逼,难道不分享就不能一起做事了吗?其实她还没有考虑到的是,不分享的话,压根就不会教她做!
“我要是不分享的话,你们就不能做事了吗?”
南宫千云纳闷,这是什么逻辑。
边上拍马屁的一听,这小姑娘是在装不懂还是在质问?但不管是哪样,她不请客的话,那她今后可真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但是看她眼睛眨吧眨吧的纯洁清透的眼神,她好像真的不懂哎!
“哎呀,你直接分享不就好了嘛,哪那么多事,大家吃好喝好,以后也好互相帮忙呀!
是不是?”
拍马屁的道。
“好像也对,反正也要不了几个钱,那,要请多少人啊?全公司的人都要请吗?”
南宫千云是真的不懂就问,她之前在学校里,没见识过这些道道,所以很真诚地眨着大眼睛虚心地求教。
老油条一听,她悟了,那就好办了:“就知道你是个大方的,也不用请全公司,就请我们办公室的就行。”
“那不行,说不定我以后有什么事需要他们别的部门的协作呢!
我还是把全公司的人的咖啡都请了吧!”
南宫千云一边打电话给家里的管家联系装咖啡的卡车,一边对着老油条表示感谢,“这样比较保险!
初来乍到,请多指教!”
这……啊!
这是悟得太过了?还是说这个小姑娘,想耍什么诡计?还是不想买故意这么说反话?
全公司三万多人呢,全部请的话,得60多万!
这不开国际玩笑呢吗?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