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3章(第2页)

谁的寂寞/衣我华裳/谁的华裳/盖住我伤痕累累的肩膀/谁的明月/照我黑色的松岗/谁的孤独/挫疼山间呼啸的沧江/那是谁家寂寞小孩/头插茱萸/夜夜夜夜/纵情歌唱/如此辽阔/如此苍凉

写作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么说的。

有人说我很会讲故事,所以我拿了个在全国相当显赫的一等奖。

其实他们错了,我一点也不会讲故事。

我只是善于把自己一点一点地剖开,然后一点一点地告诉他们我的一切。

我不会是个好的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不习惯去讲别人的故事。

哪怕我想写一个宋朝勤劳的农民,写到最后我还是会扯到自己身上来。

甚至我在写到女主角的时候,我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铺展故事,构好框架,然后一点一点填进自己的血肉,这种状态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质才能坚持。

并且我是双子座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

我是双重性格的人,而且明显,小A总是告诉我说他分不清到底我是个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座老房子里,晚上我总是坐在窗台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

小A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

还有些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像是手语。

其实我将来想要过真正平静的生活,干一份平常稳定的工作,找一个人好好地去爱,普普通通地结婚,住在一套普通的房子里。

我想我总有一天要丢开写字的生活,丢开这种内心流离失所的生活。

我只需要做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

我想: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

就像两只大雁,依偎在一起飞过天空,那么简单,那么快乐。

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

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

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的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

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河水的手/黑夜的喉/月光吊起竹楼/是谁为我煮好清酒/那些灼灼的竹简/那些盛开的伤口/而我的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

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

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碰见一个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

因为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没人看见。

庄周梦蝶

崇明将身体靠在电梯的墙上,手中提着一大袋泡面。

电梯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坏了,狭小的空间里黑暗似乎有了重量,在上升的加速度中,崇明摸摸自己的脸,发现胡子已经很久没刮了。

电梯门打开,崇明跨出去,看见隔壁的大妈在倒垃圾。

周先生,你女朋友又出差啦。

是啊,她公司有事。

崇明微笑着说。

然后崇明走进房间,在红色的大门无声地关上的瞬间,他手里的袋子滑落下来,掉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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