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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夏看见他对夜朝夕那么无礼,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你吵什么吵,我家公子能把这《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背到第一个字,谁稀罕啊!”
原本热热闹闹的大堂因为这一番话而安静了下来,正在吃饭的客人们纷纷围了过来。
“狂妄!”
青衣男子一拂袖,正色道,“《归田赋》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已是不易,若有人能倒背如流,今天我叶文莫马上拜他为师!”
夏夏一喜,“这可是你说的!”
说着,她转向我,“公子,你就写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你不仅能背,这字还能写得跟夜华一样!”
此时,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大都是年轻的试子,他们一个个都在用看好戏的心情看着我,那目光有探视,有怀疑,更多的是不信。
众所周知,夜朝夕的字是天下间的文人墨客竞相模仿的对象,但鲜少人能得其精髓。
因为他流传于民间的墨宝实在太少,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像我一样天天拿着他现写的字当字帖练。
偶尔有人得之,也是如珍宝般收藏,轻易不予示人,所以听到夏夏说我的字能写得跟夜朝夕一样,自然是没有人信的。
《归田赋》我背过,因为聂明烨很是喜欢,他自己临摹过好几次。
因为我的字酷似夜朝夕,他也曾叫我给他写了一份。
背下《归田赋》花了我很长的时间,而且虽然正着背能如流,倒着我可实在没有把握,因为全篇无一字重复,还有很多字生僻,正常人能念下来已属不易,更何况每一段的内容表面上看起来也是毫不连贯,相当有难度。
想到这里,我刚想推辞,夜朝夕却突然侧头冲我笑了笑,那意思再清楚不过了,我都能准确无误地猜到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丫头,让为师检验检验这十年,你有没有长进!
写得太糟糕可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徒弟。”
嚯!
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口气!
想我这些年可是好好学习,天天练字的!
我瞪了夜朝夕一眼,挽起袖子,很豪迈地喊道,“拿笔来!”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几章的内容是一起的,所以放在一起更,比预定的晚了一些,不好意思。
狭路相逢谋者胜(二)
我刚写出第一个字,四周立马响起了一片惊叹声,青衣男子低头仔细地看了看,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夜朝夕微微笑着,我得意地冲他看了一眼,他却立马换上了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扭头看向另一边。
装吧你就,想这十年,除了夫子罚抄的字帖是叫聂明烨代笔,练字我可从来没停下来过!
稍微花了些力气,我把《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准确无误地写到了第一个字,很多不会背的人,拿着白衣男子的那本《归田赋》对照着,一边对一边还大声地念,当手中的“归”
字的最后一笔停下的时候,四周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赞美声不绝于耳。
“小公子好才华啊,我见过夜华的字,这字神似啊!”
“小兄弟了不得啊,这般年纪会背《归田赋》不说,还真是倒背如流啊……”
“英雄出少年啊!”
我恭敬地向四周俯身行了礼,“是我家师傅教导的好,我没有什么本事,诸位的夸奖,实在是不敢当!”
此地不宜久留,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仿佛随时能够把我给看穿,我迅速地给夏夏还有夜朝夕递了一个眼神,没顾上谢蓝眼睛的同桌之恩,三个人就从重重的包围中走了出来。
走了大老远,还听到身后的众人一派啧啧的称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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