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美女,可以认识一下吗?”
有人来搭讪,两人视线条件反射地扫去。
正常而言,搭讪成不成功的关键点是本人长得怎么样、态度礼不礼貌,赵心妍就是如此耿直的颜狗。
今晚来搭讪的男人,普通到扔在人群里立马淹没,从头到脚都不是她的菜。
打量完搭讪者,再看等她处理的桑知语,赵心妍一点不奇怪。
平时她们外出,遇到的搭讪者往往最想认识桑知语的居多。
因为桑知语美得很有冲击力,即使现在贫穷了,没有沈辞雄厚财力的加持下,身穿的衣物都是便宜货,依然有将地摊货变大牌限量版的魔力。
今晚只是随意地披着波浪长卷发,穿着简单的纯色t桖和牛仔裤,脸上素颜朝天,照样光彩迷人,总的来说,桑知语属于披件麻袋都好看的大美人,赵心妍自愧不如。
桑知语不擅长打发搭讪者,她自然要处理。
赵心妍浅笑道:“不好意思,我们不想认识人。”
“来酒吧玩,身边没个男人陪着,干巴巴的!”
搭讪者保持基本的风度,调侃道,“你们不缺个帮你们倒酒的男人吗?”
“缺符合我审美观的帅哥。”
赵心妍毫不掩饰地直白说。
在酒吧这种地方,有个帅哥陪在身边,确实不干巴巴,变得有意思和有情调,而普信男就免了。
否则,眼睛会遭罪,肠胃也会遭罪!
和普信男相处的那点时间里,还不如多看几眼乐队成员,起码人家一个个是年轻貌美的小鲜肉,一看就是在读大学生的年纪,哪像面前这个老梆子菜。
“帅不能当饭吃!
实力更重要,不是吗?”
搭讪者展示了自己戴的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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