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风带着香甜的味道四处游移着,渲染着生命蓬勃的季节即将到来,我坐在井边认真地洗着衣服,井水虽然还是冰凉得很,我的心情却慢慢地开朗起来,转眼间五个月过去了,我似乎把一生要受的罪都受过了。
自从我回到清朝,一直过的都算得上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哪里经历过这种奔波?再加上担惊受怕,身体本来就没好利索了,因此还生了一场病,却差点叫庸医毁了半条命去,好在还算命大,终是让我挺了过来。
每次想想这其中的种种经历,我都只能苦笑着安慰自己,“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云云。
而我的大任就是能否再见胤祥一面,哪怕不说话,只看他过得好不好也行。
心里明白这样的事儿急不得,因此只是耐了性子,守在这靠近西山的小村落里,慢慢寻找机会。
“茗儿姐,你看这是什么?”
一个草编的蚂蚱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翠绿翠绿的,吓了我一跳。
我回过头去笑说:“小皮,你还有心思弄这个,你娘叫你去帮忙,你忘了吗?”
一个圆乎乎的脸蛋儿顿时皱了起来:“知道了,知道了,这就去。”
说完转身要走,却又回身把那个草蚂蚱塞到了我手里,这才笑着跑了。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小子……说来倒要感谢他,年初辗转从天津赶到了京城,却生了病,拖拖拉拉半好不好的时候,碰见一个男孩掉进了冰窟窿,让人拉上来的时候已经没气了。
我正好外出想买些物品从旁经过,本着尽人事知天命的道理,人工呼吸没做两下,这小子一口黄水吐出来,就哭着喊怕了。
他就是小皮,一个十岁、正是人嫌狗厌年纪的淘气小子。
福婶再不肯放我离去,一来二去又发现我是女人,听了一番我所谓的身世之后,更是母性发作,定要收留我这个可怜人,也多亏了她细心照料,我的病也渐渐地好了起来。
“茗儿”
这是我给自己取的名字,薇字不能再叫了,茗字却无论如何不想舍弃,这是我活在这儿的唯一证明了。
事后慢慢地知道,小皮家也是满人,他阿玛是十七爷旗下的包衣,算是个闲散旗人,这村子就是十七爷的产业,让福叔管着。
其实这儿并不产什么农作物,只是有个庵堂是贵族们偶尔会来的,让他照料着就是了,每月领些散碎银子,不多,倒也够他养活家人的了。
我还知道小皮还有一个姐姐,是在京里大户人家做丫头,几年也难得见一次。
福叔好酒,人却是好人,老来得子,本就对小皮疼得不得了,知道是我救了他,对于收留我的事情没有二话,反倒告诉我,安心住着,家里不在乎再多张嘴。
我自是踏踏实实地住了下来,实在也是没有比这儿更隐蔽,而又离胤祥更近的地方了,要说起来我不会做饭、制衣、纳鞋底儿,某种程度来说,那就是个废物,福婶也未嫌弃,只是一一教给我,我也下了狠功夫去学。
心里很清楚,不管以后事态怎样发展,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变回那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皇子福晋了。
原本打扫庵堂是福婶的活计,被我硬揽了过来,福婶拗不过我,也就随我去了。
今儿就是听说十七爷要来祭拜,福叔、福婶忙着收拾,我也把那些帐幔摘下来一一清洗,就连小皮也被叫了去帮忙。
三日之后,大队人马杀到,我早就躲了开去,本就来路不明,更何况一打照面,十七爷不认识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庵堂后面是个小树林,依着山势起伏,我一早就溜达了过去,带着馒头、腌菜和清水,权就当作春游了。
晃了大半天,估摸了一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缓缓地往山下走,刚要出林子口,就看见乌泱泱一片人,我停住了脚,看见几个金围翠绕的贵妇正在上车。
又过了会儿,马车开动,向着京城的方向走去。
我又在林子里等了会儿才迈步往下走,一进门就看见福婶满脸的笑意:“你这孩子,跑哪儿去了,一天的不见人影儿。”
我微微一笑:“不想给您添乱嘛,侍候那些个夫人,就够您累的了吧。”
说完走到桌边儿倒了杯茶递给福婶。
她笑着接了过去:“还是你这孩子贴心,看我那小子,早就不知道跑哪儿钻沙去了。”
我笑了笑,自倒了杯茶坐下。
福婶兴奋地跟我说:“你是没瞧见,福晋们的气派,那长相,那做派……哎呀呀,真是跟咱们这下人不一样。”
我微笑着听着,那些福晋什么做派我最清楚不过了,心里忍不住冷笑了一声。
“对了,茗儿……”
福婶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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