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壹坐在烧烤摊边不停向周晨吐槽。
“哈哈哈,他是不是喜欢你?”
周晨咬著羊肉串,嘴边都是孜然,拿起纸巾递给旁边的人。
“滚滚滚!
晦气!
我知道我欠他钱,但也不用每天都追债,他那麽有钱为什麽盯著我这个穷逼祸害!”
于壹刚想伸向啤酒但一想到“做狗”
事件又收瞭回来。
“他确实蛮有钱的,或许有钱人就是喜欢这种刺激感?”
“他有病!
我觉得他真的有病!”
“哈哈哈哈哈……”
于壹的表情让周晨差点噎住。
“你知道每次谈方案穿得最花枝招展的就是他!
除瞭穿得花枝招展,车也是换个不停,他真的,我服瞭,最碍眼!
每次看到傻逼领导拍他马屁的那个脸我都想吐!”
周晨不停地笑,“你那麽讨厌他?他人不是挺好的嘛?”
“人再好隻要他是甲方我就自动套上讨厌滤镜,我改方案改到吐,吐槽他几句怎麽瞭!
整个人阴魂不散!
讨厌死瞭!”
于壹吃完瞭烤鸡翅又点瞭烤茄子刚想再点点什麽想瞭想又算瞭。
“点吧,今天我请。”
“谢瞭,下次请你。”
于壹看向街边的人群,想起瞭工作的场景,长叹一口气,“算瞭,他又有什麽错。
我要是有钱我比他还嚣张。
况且确实有两把刷子,工作能力和态度认可,但我看他那张脸就不舒服,特别那双眼睛浑身不舒服。”
“哟?你不是讨厌他,现在这是?”
“讨厌归讨厌,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周晨一脸深意地盯著他。
于壹:“看屁啊!
吃你的!”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