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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孙燕琴的提醒抽回了思绪,唐喆学附和道:“是,组长也特意强调过这事儿,您看我和兰兰都没穿警服,避免让其他孩子老师看到她们被警察叫走。”
然而孙燕琴穿着警服,为了出席会议,须按规定着装。
她琢磨了一下,脱去上衣外套,又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拽出来,解开袖扣挽到肘窝处,尽可能降低从衣着辨识出警察身份的可能性。
从基层一步步走上来,她接触过数千名不同案件的当事人,深知一个案子对办案人员来说,即便印象深刻也至是记忆中的一个片段,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却有可能是一辈子的枷锁。
再者,孩子的恶,直接而又纯粹。
尤其名声,对于女孩子仍是不得不在乎的事情。
佟蔓蔓的案子让她想起念中专时的一个同年级女生,不算漂亮,但傲人的上围能把男生们的魂儿都勾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全校人都在传,她和外面的小混混睡过。
女生们从此不再和她交往,男生们也开始用自己所知的最下流的词语来指代她——那个婊子,那个浪货,那个骚娘们。
在宿舍里,别人的东西不让她碰,嫌她“脏”
。
有个女生,因为她晾衣服时挪了下自己晾内裤的衣架子,当着她的面把那条洗得干干净净的内裤扔到了垃圾桶里,还拉拢同屋女生一同指责她的“不自重”
。
也就是在那一天,她积压多时的委屈彻底爆发了出来,哭得整栋女生宿舍楼都能听见。
然而最后的结果呢?同宿舍的女生没有一个受到处罚,只有她被迫退学,早早去了外地打工。
直到参加工作许多年之后,孙燕琴才明白那是一桩校园霸凌事件,自责当时没有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
就算她和校外的混混睡过又如何?她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困扰,也没有打扰到任何人的生活,那是她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决定。
甚至有可能她是被强迫的,可到了最后,全都成了她一个人的错。
“不要宣扬受害者有罪论”
挂在很多人的嘴上,可真正能言行合一的又有几个?但凡和性有关的事情,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女性所承受的批判与审视远超男性。
观念的改变,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到了学校,唐喆学先和校长打过招呼,再让班主任帮忙把林潇琪叫出来谈话。
林潇琪就是那个被小团伙实施了三次侵害的女孩,最后一次发生时,谭辉和赵翼鹏均年满十四岁。
唐喆学希望通过她的证词能把谭辉和赵翼鹏的罪行钉死。
在接待室里等了约莫二十分钟,林潇琪来了。
打眼一看,长相甜美身材丰满,刘海烫过,被向后束进了马尾,这种发型既不违反学校的规定,又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用摩丝抓出造型。
她目前就读于九年级,完全不像佟蔓蔓那样眼神怯懦,散发出的气质已不见少女该有的青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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