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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2页)

然而就在男主以为,他的人生就这样平淡结束时。

一次晚上他加班回家的路上,遇见了被小混混纠缠的小芊。

大概是之前保护小芊的本能还在,男主几乎没有多想就冲了过去,然后他还是那么的废物和笨拙,没能英雄救美反而挨了两刀。

反倒是小芊在他与小混混纠缠时,趁机报警才救下了他们两个人。

按道理这样废物的一个男人,英雄救美反而要女生自救,是绝对不会有女孩喜欢的。

可是小芊就是觉得他很帅,哪怕当时在被小混混单方面殴打,她也觉得男主就像她的盖世英雄。

—完—

说实话这样笨拙,懦弱,无能,甚至可以算得上愚蠢的男主,放在后来的小说是很惹人厌的。

但是由于大多数的人,实际上都和男主差不多,反而更能引起大家的共鸣。

尤其是中间男主明明退缩了,最后还是咬着牙哭着坚持下来,并且在最后还在极力保护别人。

一个弱小的人,拼尽一切去保护更弱小的人,并不是一件惹人讨厌嘲笑的事情。

所以十分意外的,秦徹的笔名因为这个火了。

大概是担心笔名火了,秦徹会被其他的杂志挖走,这本书的稿费给的比较多。

秦徹拿到了一笔巨额稿费,身为一个三好公民他特意查了查,发现未成年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

于是他就带着常雪珊一起,去了税务局把所有税交了。

这个时候作者的稿费很高,同样的稿费的个税也很高。

虽然一口气补交了一大堆的税,但是为了安心秦徹并不觉得心疼。

……

这一年的暑假,林喧城的妈妈回来了一趟,在秦徹家附近买了套小二室。

因为房子比较破旧又小,总的下来也才不到三万。

林喧城有了自己的家,户口也被迁到了县城,就把老家的奶奶接了过来,然后就从秦家这边搬走了。

对此秦徹还挺不习惯的,不过看到林喧城似乎很开心,这段时间天天忙碌的不行,也就不在意那一点不习惯了。

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哪怕秦家人对林喧城特别的好,他在秦徹家还有自己的房间,这边依旧让他没有归属感。

如今林喧城终于有了自己的家,确实是一件让他很开心的事情。

只是这样的开心没持续太久,因为关进去的林又江出来了。

虽然现在林喧城跟了韩绣杨,但是林喧城依旧是他的儿子。

哪怕林喧城心里根本不想承认对方,法律上也没有办法与对方彻底断绝。

不过由于林又江才刚刚出来,公安局那边还会时不时关注他,他出来之后倒是安分了一段时间,老实的待在老家没有去找林喧城,也没有奇怪他的老娘去哪里了。

如今的林又江没有赚钱能力,巴不得甩掉年迈的老娘呢,所以根本不在意林奶奶去了哪。

他一个人住进了破旧的老家,听说林喧城在县城有了房子,也只是阴恻恻的冷笑了一声。

秦徹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并没有因为对方的反应害怕。

他已经不是那个弱小的儿童了,同样的林喧城也不再年幼可欺。

他们现在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二岁,虽然依旧比不上成年男人,但是却远远要比七八岁时健壮很多。

更何况,又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

秦徹有一大堆的秦家人,林喧城也有奶奶,妈妈,和小姨。

然后还有的就是,当年抓了林有江的宋钦河。

按照上一世的时间,这个时候宋钦河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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