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摸了摸原殷之的头,心想都这样了,这人要是还把自己当老板,那他……
他就不答应。
原殷之是饿晕的。
这恐怕会被列入原总最不堪回首事件之一。
在这地方就只有程冬一个人会照顾他,所以他水土不服在屋里睡了一天,也没有人过问,结果醒来空着肚子就上山了,情绪紧张,还被惨兮兮的程冬给刺激到,放松神经后就不省人事了。
他是在寨子里的医疗站醒过来的,吊着葡萄糖,程冬坐在他床边,正用捧着一块黄澄澄的菠萝。
原殷之的目光在程冬擦伤的脸上转了一圈,然后就盯住了人手里的菠萝。
“你现在还不能吃水果,会胃酸过度。”
程冬毫不客气地几口把菠萝吃了,吮了下手指,把床头柜上的保温壶打开来,原殷之立刻闻到了食物的香气。
“阿黑家的媳妇给你杀了鸡,我帮你剁碎熬了粥,你先喝口水,慢慢吃。”
原殷之直起身靠在床头,伸手接过程冬递过来的碗,程冬的手指上还残留着菠萝的清香,他也觉得奇怪,饥饿是最无法忽略和抵挡的欲望,自己这时候竟然还能心猿意马起来。
“你伤势怎么样?”
程冬把胳膊上包着的纱布给原殷之看:“没事了,其他地方都是皮肉伤,就这个比较麻烦,恐怕会留疤,回去可能要做除疤手术。”
程冬皱皱鼻子,似乎是觉得麻烦,但当艺人就是如此,凡事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都要具备观赏价值。
“你不是去找人吗?为什么会搞成这幅样子。”
程冬摸摸后颈,知道该来的总要来,他才给苏瑾打电话被骂了一顿,现在又要被原殷之骂。
“我从那个老人家家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点晚了,路就辨不太清,走偏了,走到了另一片山,就遇到白小雯了,就是那个姑娘。
她说她是被拐卖到山里的,已经逃了两天了,身后一直有人追,她不敢从路上走,不敢找车,因为那一带都知道她是买回去的媳妇,只能往林子里跑,我们说话的功夫,那些人就追过来了。”
“所以呢?你就为了救人,把自己搭进去?”
程冬抓了抓裤缝边:“那我也不能不管她啊。”
原殷之不说话了。
他也明白,社会新闻没有少说,那些人就能为了几千块非法买回来的人跟警察动武,如果失掉了一个救人的机会,等待那个姑娘的后果也不堪设想。
作为男人,程冬的选择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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