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嗯了一声,也向后退了一下,恢复到安全距离,转身向树林深处走去。
“有多远?”
“沿着这条路下去,前面拐个弯,应该就是了。”
他说着,头前带路,显然他野外生活的经验极为丰富,即使是能见度不高的月夜,辨认起方向来,他也丝毫不见犹豫,果然走了不多远,在树林中拐了个弯,就看见一湾湖水出现在眼前,波光粼粼,深静幽美,此地因为靠近湖水,虫鸣蛙噪之声比刚才露营地的声音大了许多,月光照射的林木草地之间,可以看见星星点点的萤火虫。
羊洋是个城市动物,见了萤火虫难免兴奋,指着那一点一点闪烁的光亮道:“喂,你看见了吗,萤火虫?”
国正则嗯了一声,目光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见她脸上神情兴奋,就问道:“要我捉一只给你吗?”
“捉一只?”
“是啊,捉一只给你,《笑傲江湖》里令狐冲不就给岳灵珊捉过萤火虫吗?”
他说。
羊洋笑了,摇头拒绝道:“别捉,像他们俩捉到了一次玩死了那么多只,真造孽,老天爷把这业报算在岳大小姐和他冲哥头上,所以他俩才会那么惨,一个爱上不爱自己的人,一个跟自己不爱的人结为眷属——我们都现代社会了,谁稀罕抓一只看啊,回去用电脑搜一下,不就知道它们长什么样儿了吗?”
国正则听了,看着她笑,然后神情古怪地嗯了一声。
“笑什么呀?”
羊洋不解。
“笑你一根筋,明明笨得很,还头头是道讲大道理,其实就是浑身上下‘一点儿’浪漫细胞都没有。”
这评语让羊洋十分不满,哼了一声摇头说:“谁说的啊?我是个超级浪漫的人,我只是不跟你浪漫,哼!”
他听了这话,像是很好奇,哦了一声问:“那——你跟谁浪漫过吗?”
羊洋想起以前在美国时候的男朋友,脸上露出有些忧伤又有些怀念的神情,分开三年多了,自己还是偶尔会想起他,或许自己这辈子也难以做到彻底忘记他吧,毕竟是自己的初恋——毕竟是曾经那样深爱过的人——为了他留起了长发,为了他穿上了长裙,为了他出了国,还念了博士,如果他愿意,自己现在早就是他的妻子,他孩子的妈妈了……
“浪漫过啊——”
羊洋笑着,神情很轻松。
“——男朋友吗?”
他问,目光盯在她脸上。
“不是。”
羊洋答,那没有结出好果子的浪漫现在提起来只会让人痛苦懊悔,她宁可没有发生过,这辈子都不会对任何人主动提起,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小时候我有个好朋友,有一年开始掉头发,头发都掉成了斑秃,同学都嘲笑他,然后我就傻乎乎地也剃了个光头,跟他作伴,把我妈气得捶了我好几天——现在想想,那应该算是我做过的最浪漫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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