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能是有一点。”
夏添没太在意,“中午放学我去外面诊所拿点药就行。”
“你可真行,还等中午。”
钟斯琰扯着她胳膊那儿的校服布料往楼下走:“现在就去校医室看看,回头脑子烧坏了。”
“我没拿钱——”
“我有。”
夏添只感觉天旋地转,每下一步楼梯,世界就在眼前一张一合,一亮一暗,像安了个灯,开关被恶作剧的小孩随意拨弄。
“你能慢点吗?”
她问,“我有点想吐。”
“还不够慢?你是想晕倒在路上?”
夏添顺着楼梯扶手滑下去蹲在地上,额头贴上冰冰凉散发着铁锈味的楼梯扶手,闭上双眼有些犯困。
“我想缓缓,你先回去上课吧,我认识路。”
钟斯琰也跟着停下,立在她身旁,低头看下去,她就缩在他脚边小小一团。
校服是上周领的,她穿起来很好看,格外清纯,又太过宽松,衬得她苗条纤瘦得看上去甚至有些要破碎的感觉。
尤其是现在。
钟斯琰半蹲下去,凑近了轻扯她校服袖口:“还能不能起来走?要不要背你?”
过了几秒,夏添才应声:“不用。”
而后,她抓着楼梯扶手慢慢站起来,眼睛张开闭上重复几次,扶着扶手慢慢下楼。
“你回去上课吧,马上响铃了。”
“还有空操心别人呢?”
钟斯琰跟在她身旁慢吞吞往楼下走,双眼视线却一直落在她身上,紧紧盯着她的动作。
费了老大劲,终于下楼,却再没东西给她扶着,夏添走得极慢,生怕下一步就摔倒。
“来吧。”
钟斯琰伸出只手,“扶着。”
夏添低头看了看他的手,眼皮累得像是要打架,一张一合间,看得很恍惚。
“怎么有个白骨爪。”
“?”
钟斯琰差点气笑。
“行,你等着。”
他说着掏出手机给潘明武打电话,“让秦姝下楼来一趟,A1报刊亭这儿,下来就能看见,让她快点儿,她这朋友脑子要报废了。”
潘明武一头雾水:“啥啊,快上课了都,你跟夏添怎么都不见人?”
“她在我这儿,发高烧了,不让我送,自己又走不稳路,懂了吗?你叫秦姝赶紧下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
潘明武电话都来不及挂断就去喊人:“秦姝,快点儿下楼,夏添要被烧死了!”
“什么什么?哪里着火了?!”
“……”
蠢货。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