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我要动手了。
我双手紧紧握着棍子,以跪坐的姿势,坐在他身后,我手心里全是汗。
对准着他的太阳穴,使出全力,砸了下去。
他甚至来不及吭一声,便没了动静。
他死了!
他终于死了!
我太激动了,竟然一下子失去了意识。
等我醒来时,不知什么日子什么时辰,什么都顾不得,我一骨碌爬起来,分辩了一下方向,朝他的官邸跑去。
我以为这里会挂满白绫,奏起哀乐。
没有,什么都没有,好像我所做的事根本就是一场梦,官邸里人来人往,隐隐传出里面的欢声笑语。
我不相信,我守在一边等着,一定要眼见那个身影才死心。
临近傍晚,他的身影出现了,在卫士的簇拥下只短暂的出现在门口。
那昨晚死的那个人是谁?我懵了。
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我为什么又到了户外?狡兔三窟!
何况一个权顷天下的从底层好不容易爬上权力最高处的宦官?没有人能比一个成功混出头的宦官更狡猾。
有人爱,自然也有人恨,那些恨秦的人,恨自己国破家亡。
我们也是一路从弱小受欺负走来的,太懂得那些被攻破的国家的感受了。
我们实在太爱这个强盛的国家了,这个强盛用了多少代人多少忍辱负重才有的,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败在了一个战败国的奴隶手里。
多少意难平,恨难消,刺客一批又一批前赴后继。
唉,历史的长河,是绝不允许因为其中一点而轰然崩塌。
我想,冥王他也明白这道理,我和他一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置己于死地而不悔。
我的耳畔还响着我那些千军万马的弟兄们冲锋陷阵的吶喊,我们一起九死一生,一起攻城掠地,一起为着秦国舍生忘死。
赢政的泱泱大秦帝国怎么能草草收场?就该纵横天下,将世界踏在脚下,马能到的地方尽是秦土!
眨眼间,数代人的努力,就被这该死的赵贼化为乌有!
我恨不得将他大解八块,五马分尸,让他上刀山下油锅,永世不得超生,都难泄我心头之恨!
我多想把现在的我的长生转送给那时秦国的始皇帝啊。”
“这赵贼……”
“他肯定不在无间地狱,他哪配!
他就该呆在血海里一遍生一遍死,永没有尽头!”
两人陷入了沉默中。
“我有个问题,”
萧廷沉吟半晌,问:“冥王的人选,按我的理解,始皇帝多霸气呀,他不是最合适吗?你看,你们秦国多年征战,为国牺牲了多少,征服了多少人?那都是以百万计的。
他死后到了地府,多少人忠于他啊!
还有谁能站他前面?他那些可是身经百战的军队!
可以轻而易举的反任何一个他不服的主。
为何他不是冥王?”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