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冥王:我许你与唐若萱一世情缘
“我当年,曾经也是众多刺杀赵高的人之一。
我和秦斐的不同,在于我是人身,而他是无数次的重回。
只是我第一次行刺就失败了,所以,我有且只有一次刺杀。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深夜,星光很暗淡。
我乔装潜入了赵高的官邸,从白天等到深夜,不敢喝水,不敢如厕,生怕自己陌生的气味让人察觉。
宽敞的房间,空荡荡,只见中央摆着张床。
我踮着脚尖,蹑手蹑脚悄悄的靠近,看见他在那张宽大的床上睡成个死猪样,看着他那张过着醉生梦死、发了福的胖脸,那一张一合厚厚的打着滚的嘴唇鼾声响似打雷。
窗外的夜空闪过一道电光,轰隆隆的雷声紧随而至。
我担心的朝他望去,幸好!
他还是那个死猪样,睡得死沉死沉。
我慢慢趴着他的床沿往里爬去,又一道闪电,这次我生生的被吓了一跳,这该死的!
睡觉都不闭眼睛,要吓死我啊!
若不是那极有规律的鼾声没停,我真以为他是在假睡呢。
我离他很近了,正要动手了,可是我发现一个问题,他肥得像头猪,肥头大耳,脖子已看不见。
我原本打算趁他醉,骑上他身使出全身力气掐住他的脖子硬生生将他掐死的。
我用手比划了一下,发现这个计划行不通了。
得,又得想别的办法。
我环顾了一下这张大床的四周,空空的,连个枕头都没有,你想用枕头捂死他都没可能。
床上被铺也没有,可能是因为他身上的脂肪足够厚吧,能让他不怕冷。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遭遇的刺杀多了,他把这些东西都省略了。
我又悄无声息的溜下床,好一通翻找,才在一个不起眼的满是灰尘的旮旯找到被遗忘的棍子,我在手里比划了一下,又一次发现,仅靠这根棍子是取不了他性命的。
先不说我瘦他肥硕,我俩之间有着挺大的体型差,我试想了一下,如果我站在床头,用这根棍子卡住他的脖子,脚踩着地,脚尖顶着床脚,呈三角形的角度,或许我能有成功的机率。
可是,这该死的!
他偏将床弄得巨大,他自个睡在中间,弓身侧卧。
我又想,要不,我使尽全力将他的头砸了,也许运气好的话,他有可能就一命呜乎。
动手前,为了后撤的退路,我大概扫视了一圈房间,这里没有柜子,一张高高的桌子,4支细长的桌脚,一眼看透,压根藏不了人。
我想着要么就藏在床底好了,小时候玩捉迷藏也是藏过床底的,那是个不错的藏身处。
于是,我留意了一下。
这该死的!
这床就不是平常人家的床,床的四边紧贴地面,连蚂蚁都不能爬过去。
这就是防我这种没有经验的刺客的?我在心里恨得骂爹骂娘,真是祸害活千年!
事已至此,想着也没有退路了,出门也是死路一条,被发现还是个死,横竖都是死。
豁出去了!
我决定博一把。
毕竟我是第一次干这事,怕自己兴奋过度控制不住伊哇乱叫,我胡乱拿了个东西塞在嘴里,这样就叫不出声了。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