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为什么我非要来到这种穷乡僻壤受罪!
太无聊了!”
三驾马车组成的车队里头,中间那辆马车传出了中气十足的抱怨。
“维斯冬,安静!”
坐在第一辆马车中的丹妮丝高声喊道,随后为自己长不大的儿子叹了口气。
马蹄铁的滴答声从清晰变得沉闷,丹妮丝知道,雄鹰镇到了。
咣噹一声,车厢一阵晃动,侍女芙蕾雅赶紧搀住了自己的女主人:“老欧金,你要是不会驾车,城里有的是人可以做!”
车夫慌乱地解释着:“抱歉,马蹄陷进泥水里了,我誓,三个月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坑的!”
丹妮丝用眼神制止了芙蕾雅即将脱口而出的抱怨,拨开车门上的帐子,顿时便有一股恶臭味道弥漫开来,苍蝇和不知名的飞虫四处飞舞:“欧金,停车。”
“夫人……”
意识到丹妮丝想要做什么,芙蕾雅眼中闪过一丝抵触:“还是在车上等一会儿吧。”
丹妮丝没有理会她。
“妈,这地上也太脏了,我新买的小牛皮靴子会被泡烂的!”
维斯冬大声抱怨着。
在芙蕾雅的搀扶下,丹妮丝下了车,回头瞥了维斯冬一眼,后者顿时噤若寒蝉。
虽然提着裙子、尽量挑选干爽的路面行走,但丹妮丝的裙摆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污水,雄鹰镇的破败被她尽数收入眼底,心情变得越糟糕。
一间间房屋低矮而破旧,碎石铺就的路面由于无人维护变得坑坑洼洼,街上汇聚的不是雨水,而是淘洗过衣服的脏水,其中当然还混杂着或干或湿的排泄物。
正因如此,苍蝇和蚊虫才会如此活跃。
街道两旁来往的领民大多蓬头垢面,头散乱如同杂草,破旧的亚麻衣服缀着补丁,许多人甚至连鞋都没有。
他们偶尔会向车队投来注视的目光,那里面甚至看不到羡慕或者嫉妒,有的只是深深的麻木。
一座毫无生气和活力的小镇。
早在五年前,雄鹰镇还不是这副样子,但随着租赁协议的生效,闪金镇被分割给了卢克子爵,失去了商业的反哺,雄鹰镇就迅衰落了下来。
纯靠几百亩耕地,养活镇子上的八百多领民就已经不容易,更何况他们身上还压着必须上缴给男爵领的赋税。
若是将这个镇子交给她来打理,丹妮丝有自信,五年之内能够让领民们吃饱,十年之后,可以让他们每个人都能换上新的衣服。
现在她依然有这个信心,这只需要解决一个小小的麻烦,而这个麻烦如今已经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雷文穿着并不合身的礼服,身后站着戈登和埃里克,脸上带着贵族独有的热情而虚假的笑容:“哦,我亲爱的叔母,您终于回来了。”
他极绅士地鞠躬行礼,眯着眼睛,小心审视着这位精明的商人。
她今年已经有三十四岁,但也许是财富的作用,看起来并不比她身边的侍女更老。
头上戴着圆顶软呢帽,将黑色的长压在下面,轻薄的黑纱没能遮住她的美丽,反而将鹅蛋一样圆润的脸庞衬托得更加白皙,眉毛虽然修得平滑,但那双大而有神的眼睛在顾盼之间却总能给人一种凌厉的印象。
最引人注目是那丰润的双唇,弧度惊人,与这张面孔完美融合在一起,显得大气、优雅而性感。
如果说拉克丝是不经世事的纯洁百合,那么丹妮丝就是蓬勃生长的野蔷薇,时刻勾引着男人心中最深处的征服欲望。
分。
雷文在观察丹妮丝,丹妮丝也在观察雷文。
身材高大挺拔,而又不显得过分臃肿,一头披在肩膀的黑显得利落而潇洒,坚挺的眉骨、高耸的鼻梁再加上那如同黑水晶一样眸子共同构成了立体而硬朗的五官,的的确确是所有女人都无法拒绝的英俊男人。
但这并不能让她对眼前的男人生出任何好感,不仅仅因为她早已经听说过雷文的事迹,更是因为她是自己儿子继承爵位最大的绊脚石。
纵然十万分的不愿意,她还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还好,雷文并没有粗鲁地上来就握手,而是轻轻弯下腰去,将她的三根手指握在手心,嘴唇轻轻啄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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