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浔赞同了楚攸悠的说法。
谁说青梅竹马就一定要喜欢了?
他不就不喜欢余禾吗?
他和余禾的感情,更像是老夫老妻的那种亲情,其他感情什么的,早就烟消云散了。
楚攸悠补充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流传很广的老话吗?青梅竹马比不过天降。”
“”
苏浔又不认同楚攸悠的话了。
从他的人生中来看,青梅是余禾,天降算是楚攸雨。
他不也不喜欢楚攸雨吗?
可能是苏浔早已经没有心气神了吧!
他现在只想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把凌云科技做大做强。
苏浔如今都二十五岁了,转眼就奔三去了。
他还能任性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必须抓紧机会,在成家之前先把业立好。
现在的社会这么残酷,没有金钱作为钩锁,一个家庭很容易就会破裂。
所以苏浔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为了实现梦想,也是为了自己的后半生着想。
不过,如果这辈子注定不会爱上一个人,将来会随便找一个人搭伙过日子的话,余禾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他们知根知底不说,相比别人,还早早的就铸下了感情的基石。
只是跟一个没有感情的人生活一辈子。
余禾又怎么会愿意?
这显然是臆想。
苏浔现在也还没有到那么一天。
吧唧吧唧嘴,苏浔强行收起乱七八糟的思绪,开车怎么能分神呢?
“姐,我们现在去哪?送你回家吗?”
“别,要是被我妈看到我这副样子回去,我身上铁定会青一块紫一块你信不信?”
楚攸悠害怕的靠着座位,蜷缩起身子。
“那去哪?”
“去公司。”
“好吧。”
苏浔通过后视镜看了楚攸悠一眼,忍不住好奇:“姐,你是堂堂一个公司的总裁,应酬是很正常的事情,妈怎么还会管你?”
“总裁又怎样?我又还没有嫁人?妈怎么可能不担心?”
苏浔觉得有理。
天下父母都一个样,都会心疼自己的孩子。
又怎么可能容忍还没有出嫁的女儿,在外面喝的醉醺醺?
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就算是为了赚钱也不行。
还真是一个世纪难题。
身为总裁,哪有不应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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