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脆响,断成两半的吉他掉在地上,他将止不住颤抖的双手藏到背后。
“等——!
!
!”
断面的木刺像是一根根针一样往宋任远身上扎,他如坐针毡,腾地站起身,嘴唇哆嗦着,想反驳些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他都做了些什么?逼别人亲手杀死梦想吗?他是魔鬼吗?
他年轻时也热爱过音乐,但因为天赋不够,只能无奈放弃,连他这样接触音乐不深的人,在放弃时都经历了很长的心理斗争,何况一直将这个爱好坚持到带上舞台的孩子呢?
“一开始,我也以为自己如你所说,只是因为短暂的费洛蒙爆发,只是因为刚好宋航出现在我面前,我无数次这样想过,是激情、还是爱情?您可能不理解吉他对我的意义,它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伙伴,带我走出迷茫困顿,跨越千山万水,我爱它胜过爱家人。
在我眼里,吉他是活的,蓝色琴弦,是母亲送给我的,像她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一样。
我曾经答应宋航会写一支歌送给他,但我不能亲手弹给他听了……我喜欢宋航,胜过喜欢我的吉他,为了宋航,我愿意牺牲这一切,我们还年轻,我会在其他地方弥补他,对于这次失信。”
所以,在他这儿,宋航在所有人之上。
凌诩移开视线,不去看吉他残骸,深吸了好几口气,压下喉头的酸涩,让自己的声线趋于平稳。
“抱歉,我的废话太多了……这样够吗?”
如果宋任远觉得不够,他做不到在吉他上践踏,但可以把它放进火堆里,至少有个盛大的告别仪式。
宋任远由衷产生了一种沉重的负疚感,重得他几乎想和凌诩道歉,被后者表现出与外表亳不相符的强烈情感所震撼,被纯真热烈的少年人狠狠破了防,仍是失语的状态。
凌诩却以为这样还不如他的意,抱起吉他的残骸就向门外走去。
“吴嫂,请借我个打火机。”
大路边,火光冲天,凌诩站在火堆前,瞳孔里倒映出熊熊火光,墨色翻涌,充斥着痛苦与悲楚。
风卷起他的头发,火势迅猛,飘来一丝火星,落在他手背上,灼痛感后知后觉地袭来。
“抱歉了,我的朋友,谢谢你这么多年的照顾。”
他把吉他当做可以对话的伙伴,然而如今却要亲手毁掉,他十分冷静,冷静得可怕。
这是一个灿烂的结尾,不是吗?我的朋友。
哭哭凌
宋任远站在门口看了许久,内心的震撼无以复加,他隐隐察觉到,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他们彻彻底底输了。
楼上早就听到动静的宋航疯狂砸门,风也偏爱他,把凌诩的声音送进了他的窗里,外面的天空红得像血,从他那个视角,看不到凌诩和他爸在做什么,只隐约瞧见两人出门的背影,然后就是暴起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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