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航目瞪口呆地注视着刚才还小鸟依人似的女人转眼间就变成了摇滚女歌手,凌诩好笑地说:“吓到了啊,习惯就好了。”
“已经习惯了,”
过了最初的震惊,他很快调整了表情,“毕竟有个先例。”
凌诩看得出来宋航对于这种演出刚开始不会怎么感兴趣,所以叫他来的时候都已经过了热场,很快就到他的part,张寒枫重新上场弹过一曲之后,拿着话筒和观众们热火朝天地欢庆节日,顺便引出下一个人。
“大家或许不知道,我有一个儿子,他才是我见过最天才的吉他手,这么多年来,我从没见过比他领悟力更强的孩子。”
“到我了。”
凌诩反转吉他,挎在身前,血液在沸腾。
“紧张吗?”
宋航问,看了这么一小会儿,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仍是被这惹火的演出给吸引住了。
摇滚天生就有一种魅力,引人堕入的魔力,不论是吉他还是小号、贝斯之类的,在一首歌曲中达到前所未有的和谐,仿佛让乐手燃烧生命以作的表演,和球赛一样,现场永远比视频里更燃。
台上的人全身心投入演出,血脉偾张,表情狰狞,但宋航印象中的凌诩始终疯狂又清醒,故意维持着脸部状态不崩塌,这或许也是他在酒吧立足的资本之一,毕竟没有哪个去酒吧消费的客人是真想听一段演出的。
“想不想听我和他的合奏?”
张寒枫举起话筒对准台下大声呼喊着,“举起你们的双手,让我看到你们的热情好吗!
接下来让我们请出——凌诩!”
“凌诩!
凌诩!”
“凌诩——!
!
!”
给足了张寒枫的面子,万众欢呼中,凌诩飞身一跃,金发高扬,笑容灿烂如朝阳,俊美无俦。
他的加入犹如是在本就沸腾滚烫的油锅里加入了一滴冰水,整个场子轰然炸开,一轮更高的呼声如海浪一般扑来,观众们高呼着乐队的名字、张寒枫。
凌诩的名字,狂热得如同燎原之火。
见他来了,张寒枫递出话筒,他龇牙一笑,把着沉重的话筒耍了个花,最后搁在嘴边低语:“准备好了吗?”
“凌诩凌诩!
!
!”
“啊啊啊啊准备好了!
!”
大手骤然挥下,和弦炸出一段段爆裂的乐声,两个吉他手在舞台上对垒,看似针锋相对,实则你来我往,默契无间,凌诩故作低迷的嗓音充满狂野的魅惑,高燃的副歌部分,他双手如翻花,汗如雨下,那张脸即便再怎么扭曲,也称得上一声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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