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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去的时候就看见门口的杂志封面,刘可儿的一张脸被精雕细琢的差点看不出原形。
身上穿的布料少的让人同情,这哪里还有半点当初的清纯模样。
这本杂质古凌知道,还挺有名气的,看来刘可儿混得不错。
古凌下意识的撇撇嘴角,横竖这和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古凌拿着书到了店门口,刚掏出钱包,一眨眼的功夫……
现在是什么情况,青天白日的,在书店里他居然被……打劫了……,“打劫!”
古凌大喊一声就跟着跑了出去。
店里的人你看我、我看你,然后继续该做什么继续做什么,排在队伍后面几个妇女在谈论着,时不时的说几句世道不安定之类的话。
古凌追了一条街,每次都是眼看着就要赶上了又被人跑了。
其实钱包不是最重要的,男人最不能丢的就是面子。
要是被人知道他的钱包被人抢了,他还能混的下去吗!
古凌终于知道平时缺少锻炼的后果了,跑了三条街之后他感觉胸闷、气喘、腿抽筋。
可为了心中的目标,他硬是咬着牙拼命的追。
“你丫的,有本事别让我追到!
老子剁了你!”
古凌为了营造自己强悍的气势,用尽全力大吼一声。
果然前面的人顿了顿,然后那人一回头非常拽的吼道:“妈的,老子要是被你这种白斩鸡追上了,老子就自杀!”
古凌:“……”
古凌远远的就看见一辆挺眼熟的车子,然后一个大山从车子里走出来。
古凌乐了,好啊,你他妈自杀是不是?“金恒,金恒,把前面那小子给我拦着,他抢我钱包!
!”
金恒刚从车子里出来就听见小包子的声音,眯着眼睛一看。
很囧的情况,前面有个年轻人以龟速跑着,后面的古凌以蜗牛的速度在追……
金恒挥了挥手,旁边一个带着墨镜的男人立刻去拦住了前面的青年。
古凌觉得自己都快吐了,这都赶上马拉松长跑了吧。
古凌冲上去一把拽掉年轻人的帽子,看起来不大,也就十七八岁的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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