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为了卖萌讨好,傻爸爸已经半兽化,正讨好的用蓬松的尾巴去挠李慕斯的脚,被李慕斯瞪了一眼,却依旧不屈不挠的绕着李慕斯修长的双腿缠了上去,轻轻的磨蹭着,惹得李慕斯脸蛋红红,小声喝骂他:“你……你无耻!
还不拿开!
我……我还来大姨妈呢,当心沾到你尾巴毛上。”
这边儿没有卫生巾,李慕斯倒是能自己做,问题是卫生巾上的黏胶不好找到替代的。
要不就是太粘了,粘到内裤上就撕不下来,害她只能把内裤和卫生巾一块儿扔掉;要不就是粘性太差,只要稍微一跑动就不顶用。
害李慕斯一来大姨妈就只能躺在床上,屁股下面垫一块自制尿不湿。
囧。
萨斯好笑的敲了敲门,不久前才鄙视过两个好基友木有警惕心的摩耶立刻有些不自在了。
萨斯对他点点头,笑道:“我是来找慕斯的。”
李慕斯好奇的看他。
萨斯走过去坐到李慕斯床边,关心的问:“怎么样?肚子好些了吗?”
虽然被个男人关怀大姨妈是有点乖乖的,但如果一个劲儿的告诉自己“这是闺蜜这是闺蜜”
就好多了。
所以李慕斯只是抽了抽嘴角,就乖巧的回答:“摩耶有给我灌热水袋,好多了。”
萨斯摸摸她的额头,再看看她的脸上,又问了下她的感觉,总算也凭自己的医术下了“没有什么大问题”
的判断。
一旁的摩耶立刻长舒了一口气。
萨斯好笑的看了摩耶一眼,逗弄着两个小宝宝道:“慕斯应该也注意到了吧,有白虎族的兽人到我们部落来了。”
李慕斯一愣,干笑:“有吗?那个……其实我没注意到诶。”
萨斯一呆,缓了缓才道:“这个嘛……我其实是想说,我们刚从暮色森林出来,人数也不多,要想在最富饶的艾米亚平原上站稳脚跟,就必须跟几个大的部落打好关系才行。
至于怎么打关系、艾米亚平原上的局势如今怎样?我从离开暮色森林开始就在想。”
提到自己擅长的领域,萨斯的语气顺畅起来。
李慕斯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与世隔绝十多年的雌性,居然能对这么多的问题信手拈来,侃侃而谈。
这说明什么?说明萨斯一直都在关注着这些,一直都在为暮色部落重新走进兽人的世界而做准备。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甘于隐居在暮色森林之后的雌性。
李慕斯忍不住有些星星眼——我勒个去!
这才是主角风范啊!
“白虎、棕熊、巨蝎、银角蛇以及疾风狼,这是艾米亚平原上的五大部落,已经延续了上千年的时间,每一个部落都不可小觑,兽人的数量也在千数左右,哪一个都不是我们这种只有几十个兽人的小部落可以抗衡的。
所以,对比之后,我选择了白虎合作,因为,他们在有一个野心勃勃的首领的同时,却配着一个强势的祭司。”
萨斯促狭的笑了一下。
李慕斯立刻意会——二虎相争啊!
“可是……白虎部落不会趁机吞并我们吗?”
萨斯自信的昂头:“不会!
这也是我敢进入艾米亚平原的原因!”
“别人都以为,像我们这么小的部落,都应该去那种偏僻的地方,避开和五大部落的冲突,像我们现在这样,直接冲进艾米亚平原简直是找死的行为。
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
正因为五大部落传承上千年,对血统的看法相当固执,才不会产生吞并我们这种杂七杂八的小部落的想法。
顶多也只是在我们冒犯了他们,或者与他们起了冲突的时候,全灭掉我们部落而已。
所以,我才要制造一个他们绝对绝对不敢这样做的顾忌!”
警察同志,如果我说这是一款休闲治愈系游戏,你们信吗?...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