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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他心中的怜惜又多了一层。
闻巽就这样牵着她去了布庄,正巧外头陈列着人家订制、由里到外的衣裳襦裙,他看着样式不俗,什么也没说,掏出一锭金元宝搁在桌上。
掌柜的闻弦歌知雅意,立刻让人带纂儿进里头试穿,没多久纂儿便从里到外、从头到脚,一身簇新的走到闻巽面前。
料子是上等的绮罗素纱,真丝的质地穿在身上,轻飘飘又凉快,举手投足好像都得小心几分,浅蔷薇色交领小夹衣,合领宽袖上是翩翩起舞的彩蝶,散花水雾草宽口裤上是盛开的素馨,相映成趣,布庄里的娘子又替纂儿编了两股辫发,系上新的头绳,露出她饱满的耳垂,小姑娘天生的清纯非常动人。
唯一碍眼的是她蜡黄的脸色和瘦骨嶙峋的身子。
闻巽对女孩子的装扮实在说没什么研究,只觉得这套衣服穿在小妮子身上,比她方才那身破烂衣裳顺眼多了。
“就这套。”
“客官,这可不行,这几套服饰是王员外夫人订下,准备送给王姑娘生辰礼的,要是客人看中意,可以多赶制一套一模一样的,只要两天就能赶出来。”
掌柜赶忙推托,想趁机抬高价钱。
“既然如此,我也不夺人所好,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不需要,纂儿去把衣服换下来,咱们去别家布号。”
掌柜的欲擒故纵对闻巽来说就是商人的手段,他压根没看在眼里,连眼皮子也没掀一下,再说了,县城又不是只有这一间布庄。
“不不不,少爷您瞧老夫这嘴笨的,反正王员外家的姑娘生辰还没到日子,几套衣服放着也是放着,您瞧,这衣裳穿在小姑娘身上多衬她白嫩的肌肤!”
在商言商是生意人的本能。
纂儿差点没被恶心得吐出来,她拉开袖子看了一下自己又干又瘪、根本称不上白皙的肤色,这掌柜的真会睁眼说瞎话。
她的小动作看在闻巽眼里,微微一笑。
“另外两套浅碧和素白妆花缎的衣裳一起包下带走。”
他懒得再和掌柜多做纠缠,一锭金元宝的零头用来买三套衣服绰绰有余,剩余的够掌柜买一间大屋还有找了。
掌柜的做惯生意,识人之能还是有的,这少年集一身优势,充满谜团,就算身边没有成群仆佣簇拥,他那俊美得简直要逆天的长相,青蝉翼袍子和腰间垂挂的血玉髓鸳鸯佩,他敢说县城里没有半个这样的人物。
他见好就收,不敢再多说一句话,赶紧包了衣服,恭送两人离开。
对闻巽的败家行径,纂儿很不敢苟同。
一锭金元宝起码有十两重,换算成白银,上百两绝对跑不掉,就算她不是很清楚现在这个叫大晁国的币值和她所知道的历代币值相差多少,但就算每个朝代的币值都会上下波动变化,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用她现在的小脑袋瓜想,用眼睛看那布庄掌柜发亮的双眼,和九十度弯腰的谄媚姿态,也知道他给的远远超过三套衣服该给的数目。
这才多久,她这位义兄就已经花了两锭金元宝。
凯子啊,败家真的不用这样。
往客栈走的路上,纂儿实在憋不住了,问道:“你花钱一向都这么大手大脚的吗?”
这也太不懂持家之道了,不可取。
“会吗?”
他对金钱用度这些琐碎小事向来是不管的。
“难道没有人说你太败家?”
想她以前,一个糙馒头还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得掰成两顿来吃,看见肉就眼发绿光,这人却把一锭金元宝当一两银子花,富贵贫贱差距这么大,她一个小女子心里很难平衡。
明知道自己这么想没道理,就算千百年后的现代,国家经济仍是掌握在那三趴人的手中,闻巽有钱,也就是老子有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是人家的事,而且她还是那个受惠的人,凭什么酸溜溜?
“你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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