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7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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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唇如一片鹅毛擦过,软软轻轻的。

她说这是盖章。

她勾着他的手指,耳畔有些红,“来南榕找我。”

这句话勾走了应鸣生三魂六魄,一回到工作室便找到庞明华。

他还了钥匙,开门见山:“庞哥,我不干了。”

庞明华咬着烟道:“成。”

当初说好了,出师后应鸣生得留在工作室干满一年,40%的薪酬当学费。

破了规矩给钱就是,可庞明华不仅上级,更是亦师亦友的存在。

应鸣生本想多说几句,庞明华夹着烟的手指隔空点了下他的头,“打你回来染了这个红毛之后,我这心里就隐约感到,北阳留不住你了。”

纹身圈里染什么稀奇的发色都不奇怪,讲到底,这也算小众艺术圈。

搞艺术的,总有些离经叛道的爱好。

应鸣生是个异类,他对所有事都是淡淡的。

他是一潭死水,死水是绝无可能做出改变的。

那一头红发像一种昭告,他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

见到向渔,庞明华恍然大悟,应鸣生早就在盘算着离开了。

早在他给自己无名指纹上那一尾小鱼时,他的心就不在这儿了。

干这一行的,有一年也不出师的,也有三个月就出师的。

应鸣生就属于后者中的佼佼者,同期学员还在动物皮上练手,就有客人指定应鸣生了。

虽然有些可惜刚积累起来的客源,可有这技术和审美在,应鸣生走到哪儿都吃香。

庞明华拍拍他的肩,“希望以后你能真正喜欢上这门手艺。”

庞明华是真心热爱纹身,他自然希望,拥有天赋的人不仅能将纹身作为生计,也能从中找到乐趣,体味魅力。

应鸣生只低低地回:“嗯。”

他起身,今晚有个客人约了纹身。

庞明华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钱转我半年的就行。”

应鸣生侧头看去。

“剩下的算份子钱,”

庞明华歪着身子,豪爽道,“记得喊我去喝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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