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朝问我。
我把别针别在胸前,说:“你开车吧,我慢慢说给你听。”
“这枚别针对我来说有特殊的含义,它是我最好的朋友姗妮送给我的告别礼物,所以我很珍视,除去在油轮上那一次,我没有把它拿出来过。”
我娓娓道来,“高蒙奇临死前一直在说‘蔷薇花’,我也想过他指的可能是这枚蔷薇花别针,但我不相信像他这般精明的人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藏在一个见面不过两次的人身上。
那日在你家,你问我高蒙奇临死前跟我说过什么话,我才豁然开朗,抱着侥幸的心理想:但愿如此,但愿如此吧……”
“结果真的如此。”
林宇朝讲出了我未讲完的话。
我叹了口气:“是,结果真的如此。
高蒙奇他很傻,他有很多机把提货单拿走的。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要把东西留在我这里。”
“那不过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接近你的借口罢了。”
林宇朝说,“他是个特工,肩负着艰巨的任务,若非如此,他怎么能说服自己走近你的世界。
挽素,你还是个孩子,这些你不懂……”
“我懂,我懂的。”
“为什么高蒙奇最终没有取走它?这份提货单对他来说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即便他喜欢你,也没必要把这么珍贵的东西留给你。”
“因为后来这枚别针根本不在我手里了。
我很珍视姗妮送我的礼物,但珍贵的东西只有遇到对的人才会绽放它摧残的光芒。”
“你把它送人了?”
“嗯。
这枚别针我一直别在一见衣服上,连着衣服一起送人了。
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一件事吗,夏公馆的七夫人爱丽丝就是当年英国有名的服装设计师沃尔森的女儿……”
几天前我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找爱丽丝要回了这枚别针。
送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是件很尴尬的事情,我很不好意思,只说是那枚别针对我很重要。
爱丽丝倒是并不介意,很热情地还给我了。
当我拧开别针最外面花瓣状的金属壳,果然发现有卷成一团的纸条。
这个那么多人争得死去活来的宝贝,也是差点害死我性命的东西,竟然真的是落在了我的手里。
突然间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给砸中了,喜悦的同时也是有点害怕的。
我连同别针一起交给了沈煦之,这也许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于他,这是比性命更珍贵的礼物,于我,不过是无端加在身上的枷锁罢了。
我问林宇朝:“是他让你给我的?”
我所指的他便是沈煦之了。
“嗯。”
林宇朝点头,“昨天晚上他来找过我,他托我转交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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