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派对很多,大家都在趁着假期狂欢,但谭琳已不想再出门。
她哥在外面忙完工作的事,也回了家,还带着一只小猫。
小猫不过几个月大,圆圆的眼睛看得人心尖尖都化开了。
谭琳逗着小猫,问她哥是不是跟女友分手了,这猫是分手的产物。
谭琅默认了。
这就是谭琳的兄长,事业与女人在他手里都得心应手的谭家少东。
谭琳只能庆幸他还维持着不吃窝边草的底线。
否则,他若去招惹其他几家的姑娘,大概半年就要被人上门骂一回,谭家的门槛都会被踩烂。
谭琳在客厅,跟佣人研究着给小猫买些什么用具,同时得防着三只萨摩耶对小猫的过度好奇,以免吓到它。
“小琳。”
谭琅在楼梯口喊她上楼。
这会儿他已换了一身黑色礼服,让谭琳给他挑一款领结。
这人没了女朋友,好像就不会配衣服了。
谭琳帮他选了一款,他挂到脖子上对着镜子看过,又指了指领结,让谭琳给她系好。
谭琳过去,边打结边说:“你怎么不等过了年再分手。
现在这么多应酬,没有女伴多不方便。”
“没分也不会带出去,不适合。”
对着家里人,谭琅无需说套话。
工作,家族,女友,三块区域只有前面两个会产生交叉。
女友是属于他个人的独立区域,不会出现在其他地方。
他又说:“你分了是吧。
要不一起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不去。”
谭琳回想了下,肯定是老三把她分手的事说出去的。
她把领结系好,调正位置,退开两步端详,觉得很不错。
一身正装的谭琅正是风流倜傥的雅痞代名词。
他个性洒脱,举手投足之间带着随性,又不显粗鄙,是那种蹲在地上都能帅得一塌糊涂的人,从小就很受女孩子欢迎。
对于他,谭琳有个更不客气的形容词——斯文败类。
他前任无数,但他的心貌似少长一根弦,不会为任何女人跳动。
从交往到分手,从来都是干脆利索,结尾时毫不留恋。
当然从家人的角度来看,谭琅又是无可指摘的。
他关心和重视家人,更把继承人一职做得相当出色。
也正是这样,他们的父亲才会对他的风流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选择性无视。
谭琳拒绝跟她哥去宴会,也是真不想去那里找对象。
她知道,自己已经过了最佳的择偶年纪。
那些条件好的男子,没结婚大概也订婚了,剩下的多半是她哥这种还没玩够的浪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