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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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氏女的一死一“病”

,太后辛苦积攒下的功业具要交给旁姓人,岂不让人笑话?

同母的几位阿妹中,唯有三娘合适。

(注4)

她进宫,原是最好不过的。

阿吉替韶华理夏装,她一并带来了平城新式样的布料,又将她的旧屋布置一新。

韶华浴过,她便接过小童手里的绸布,替她拭发。

隐隐听到后院有舞剑的声音,便多问了一句。

阿吉抿嘴笑悄声说:“是阿岳。”

阿岳学医,也是为了自医。

他自小受腐刑,又受尽折辱,被冯熙从贼窝里顺手带回时,是没有求生意志的。

有赖于冯府中气氛不错,主人亦不苛求,竟也慢慢恢复起来。

先是给小童们折两支叶蟋蟀玩,又顺手帮了宫里来的阍人抬入赏赐之物,最后才更衣拜见韶华。

此夜颇有些沉闷,韶华一面翻一册琴谱,一面掌扇。

不多时,一只手接过她手中的刀扇,替她继续摇。

韶华得以腾出一只手来,可以一面看书,一面写几个音。

阿岳跪在她的侧后,见她要谱曲的诗是一首齐风:“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

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这是一首颇有些潇洒的赞诗,应显大气磅礴才对,便道:“许是用宫调更相协些。”

阿岳出身良家,幼时也曾被誉为神童。

可惜,贫困百姓家,养出了一个绝色美人。

贫家的美人犹如待宰的羔羊,贼人先是侵占了家中本就不多的良田,迫得阿岳的阿姊不得不下嫁。

贼人能有什么良知?

沦落至此,告罪无门,也只能先活下来。

阿岳阿姊的忍让没有换取贼人的怜悯,过不多时,在面对另一伙更强的贼人时,阿岳阿姊这个前贼首的女人,自然变成了玩物。

彼时阿岳已有六岁,曾经的神童之名,在那个贼首的幕僚眼中,尚存几分价值。

只是越长越大,还善弓弩的男丁,又十分让人心生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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