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生而知之的。
起码十七岁以前我并不知道我所在的世界,只是我从前看过的一本小说。
一本男女主破镜重圆的狗血文。
而我只是其中的配角,被天降打败的倒霉竹马,狗血文里永远的深情男二。
所以哪怕我们青梅竹马,哪怕宋凌薇无数次说喜欢我,但十七岁之前的我也只是把宋凌薇当作邻家妹妹照看,十七岁得知一切的我更是对她敬而远之。
我无数次告诫自己,不敢也不能喜欢上她。
毕竟男主跟女主才是一对。
这可是小说铁律。
而违反的人总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毕竟在我看过的许多小说里,倒霉的男二不是被男主打压穷困潦倒,就是为爱疯狂一生未婚,再要么就是远走他乡,了无音讯……
无一不是,下场凄廖。
我不愿是那样的下场。
于是在十七岁生日那天想起一切后,开始有意识的疏远着宋凌薇。
可她总爱不依不饶,下课找我,放学等我回家,周末堵在我家门口,就为了让我多陪陪她。
十七岁的我抵不住小姑娘的穷追猛打,连连求饶,
「以后会有你真正喜欢的人出现的,我只是你生命里的一个过客,没必要现在就确定心意。
」
十七岁的宋凌薇小脸通红,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说的坚定又真挚,
「不会的。
永远不会有任何人比江屿白更值得我喜欢。
」
永远。
她说了,我信了。
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无力的词。
毕竟人心易变。
可叹人心易变。
原来宋凌薇口中的“永远”
,也不过短短十年。
一个十年,就足以让她背弃了自己旧日许下的誓言。
心在隐隐作痛,我看着她,质问着她,也同时一遍遍凌迟着自己的心,
「哈哈哈……哈哈哈哈,孩子,你竟然还怀了他的孩子……」
「宋凌薇啊宋凌薇……」
...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每晚九点更新,坚持日六中,感谢小天使接档文每次穿越都在逃命快穿我的手机成精了求收藏每个故事中总有这样一些人,受剧情大神影响,他们智商经常下线,行事缺乏逻辑,总会在最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