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是总会慢慢好起来的吧。”
我问,小心翼翼的,“会么?”
“之前我养过一只猫,黑白相间,四蹄踏雪。
它在我家里待了五年,然后有一天,它突然就走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跟它告别呢。
后面的一段日子里,我都是麻木的。
只是每天深夜下楼,在附近花园的一个个角落里找它、等它。
也不敢大声呼唤,怕把它吓跑。
这个举动坚持了足足有一个月。”
他说,“所以生活对我来说,一次次也是这样的。
我是真正冷漠的人也好,是热情过度的人也好,都是一次次的离别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
说我习惯也好,麻木也好。”
我们各自轻松喝掉面前已经不太凉的啤酒,他说得有些动情,又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两罐。
然后点起一盘蚊香,说是秋虫凶猛。
一会儿房间里就弥漫起一股夏天才有的味道,像是上一个季节还弥留着迟迟不肯走似的。
“每次喝酒就难免想起我妈,她与我谈事,各种表情,但手里总离不开一罐啤酒。
秋天时换成黄酒,冬天甚至是白酒。
我爸不在的酒席上,她还会再问我要一根烟,定是要中华的。
我外公一家都擅酒,从不用杯,都是劳动人民,只用大碗盛。
黄酒就用铝壶烫热。
一家人都是工人阶级,就出了我妈这么个医生。
却也是个没素质的医生。
但我的性格里多是遗传了她的豪爽。”
大奇说着与我碰了下杯。
我就笑眯眯地喝着,听他说话。
这是我喜欢的喝酒方式,不急不缓,若身边有两三人絮絮说话最好。
酒过三巡,身体慢慢放松,从耳朵到鼻翼都透亮发红,眼睛也湿润。
一部分神经麻木不知,另一部分则一触即发。
“其实在我的脑子里,我已经与你喝过这场酒了。”
他说,“你就是这般模样了,少女小渔一样。
至少此刻我觉得你清纯至极,我对你也是真诚至极。”
“你喜欢什么酒?”
他隔了会儿问我。
“入口甜腻的桂花酒,这是到北京以后养成的习惯。
楼下杂货店就有,四块钱便能买回来的销魂物。”
我说。
“我喜欢性格温和的黄酒,天再冷些,常常在办公室里开一坛分饮。”
他说。
“在北京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在家里喝多了,只好哭起来。”
...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