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又不能一直陪着秦徹,他那边还有自己的生意要做。
秦徹也不可能跟着他去南方,林喧城就觉得事情有点麻烦。
“这样吧,你回老家住几天,之后来我这边住几天。
反正你也不用出去工作,在哪边工作都没有问题。
你就当做是出去找灵感,在老家陪过爷爷奶奶,就来我这边住一段时间。”
秦徹不知道林喧城怎么想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他很想明白他们是怎么了,就觉得林喧城的安排很不错。
这样也好,他既能在家里陪陪爷爷奶奶,还能偶尔换换新环境找灵感。
于是在送林喧城离开之后,秦徹就回到老家住了一个月。
没回家之前,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很想念他。
刚刚回到老家那几天,他也是家里最香的宝。
但是等到他回来久了,又喜欢管爷爷奶奶,不让他们吃这个不让他们吃那个。
很快秦徹就成了,家里最讨厌的崽。
秦徹见状叹了一口气,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灰溜溜跑去找林喧城了。
林喧城最近很忙,秦徹到了他那边,也没怎么配秦徹去玩。
刚好秦徹也不想出去玩,他就住在林喧城家写小说。
秦徹在林喧城这边住了大概七八天,之后就因为他的一本书要搞签售会,他又风风火火的去了另一个城市。
秦徹的签售会一共有三天,第一天就是个大太阳的天气。
本以为这样的天气不会有太多人,结果没想到他的粉丝还是挺多的,他上午刚过去就已经很多人了。
这一次搞签售的是一本民俗恐怖小说,秦徹之前的风格都是现实向轻惊悚类,这还是他第一本这种传统民俗类小说。
为了附和这本书的风格类型,签售会搞的也是民俗风。
就连秦徹这个写书的作者,也穿的是民国事情的衣服。
之前秦徹就有这样的签售会,但是由于他不想在外面露脸,一直没有答应出版社的要求。
如今他的小说有漫画化,影视化,他以后免不了要露脸的。
既然早晚都要露脸了,秦徹就答应了这一次的签售。
大多数的作家或者画家,因为自己的工作性质,身体情况都不怎么好。
不是体弱多病就是有点胖,尤其是一些男作者,久坐,饮食不规律,暴饮暴食,不运动,不是秃头就是大肚子。
就算本身长得很不错,经过自己这样的糟蹋,大多数都不会多么好看。
本来秦徹的读者都以为,秦徹和那些男作者一样,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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