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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唯一比较麻烦一点的,就是当秦徹的同学来家里时,她做的饭菜就需要精细一点。

秦徹的这个同学,也是个小男生。

听说小时候吃过很多苦,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他的肠胃一直不大好。

给他做的饭菜要有荤有素,不能太过油腻,不能有生蒜,生葱。

菜类一定要熟透了,肉类一定要软烂,偶尔还要吃一点甜的。

因为她平日里都比较清闲,也就不觉得这样有多麻烦。

如今的工作让她幸福感爆棚,连带着做饭也成了幸福的事。

加上她自己能够跟着一起吃,渐渐的不仅喜欢上了做饭,还慢慢的学会了如何享受。

比如,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她会看一些美食的节目。

出去买菜的时候,她也会去看看美食类的书。

秦徹发现她在研究这些之后,还特意带着她去买了不少书,她的房间光是美食书就十几本了。

由于她在这方面一直认真研究,做饭菜的手艺确实增长了不少。

因为后来常雪珊经常回来带饭了,说什么她做的饭菜比食堂好吃。

就连吃饭总是特别挑嘴的林喧城,跟着秦徹去他家蹭饭次数也多了。

为了鼓励陈悦月在这方面发展,秦徹特意让常雪珊给她涨了工资。

这样不仅能够让她更加努力工作,同时他也能更心安的带林喧城蹭饭。

最近林喧城明显胖了一圈,终于不像以前那么的骨干了。

但是林喧城不好意思天天来蹭饭,有时候秦徹还会让他带饭给他奶奶。

后来听说常雪珊特意给保姆涨工资了,常雪珊现在是林喧城的干妈,干妈多掏钱他吃一点也就没什么了。

第31章

2004年的6月,秦徹和林喧城参加中考。

秦徹爸妈这两天什么事不做了,就连乡下的爷爷奶奶也过来了,打算一起陪秦徹把考试考完。

这一年的三月,秦随临又买了一套房子。

这一次买的是个小别墅,两层,带个八十多平的小院子。

因为在县城的边边上,又是生意人介绍的,总价也不过十一万。

如今那个地方是郊区,在老城的边边上,等到几年之后,那边就会慢慢繁华起来。

十年之后更是大变了样子,会变成他们县城最繁华的地方。

现在买十一万的价钱,等到房价最高的时候,估计一百多万都不够。

所以买房子还是要趁早,越早买的房子越好,价钱也相对越便宜。

秦随临为了鼓励秦徹好好考试,承诺秦徹考全县第一就给他十万,考全县前十就给他一万。

这个时候的十万可是个大数目,大到可以买一栋别墅的那一种。

秦徹见状拿出了十足的认真,好好应对了接下来的中考。

虽然现在秦徹手里攥了一笔钱,但是他太了解他老爹的脾气了,就是个有了钱就喜欢挥霍的。

正如他小时候说的那样,与其让秦随临把钱给别人花,倒不如他这个当儿子多拿一点。

也省的别人花他爹的钱,然后显摆到他面前恶心他。

他爷爷奶奶用他爹的钱,秦徹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怨言。

但是如果连亲戚亲戚的小孩,都一起花他爹的钱并且来恶心他,那么秦徹就绝对不会容忍了。

不过这一世已经大大不同了,这一世因为秦徹学习成绩很好,一直都是他们那所谓别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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