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金色的麦田边散步,在碧蓝的湖水旁看着白鸽飞舞。
偶尔也会一起手拉手逛街——在神官的洗脑下,从镇长到主教,都把两人看成了天作之合。
拯救黑暗的神官大人与迷途知返的血族少女……这是什么绝美爱情故事!
穗穗:……
算了,就让他们这么以为吧。
更多的时候,她还是喜欢躺在房间的棺材里,吃着神官研究的鸭血粉丝汤和毛血旺。
“穗穗还喜欢什么?”
神官眼睛亮亮的:“我去市场上买了一些书,有你想看的狼人与红帽人类的故事。”
在不发病时,这人完全就是好男朋友的典范。
别问,问就是要跨物种恋爱了。
并且看神官的意思,他非常乐意变成同物种。
……
前往鸢尾城堡的前一日晚上,两人躺在铺着软垫的棺材里,云清点着早已收拾好的行李。
“还有什么要带的么?我们以后可能几个月才能回来一次了。”
穗穗问。
神官张了张嘴,似乎想说已经准备好了。
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再去看一眼。”
他在维拉镇的住所是一座小庄园,不仅有开着白蔷薇的后院,还有一间密不透风的地下室。
原先这是间酒窖,自从神官来后,则变成了……画廊。
他面带微笑地一步步独自走下台阶,手中的烛台上火光闪烁,如同雀跃的眼睛。
地下室的墙上、家具上、甚至天花板上都贴满了画像,将暗黄的墙壁覆盖到不留一丝空隙。
一眼望去,都是同一个人。
那个高贵、美丽、又不会老的少女。
这些都是他十年来一笔笔亲手画成、随身携带的。
有的早已泛黄,只有画中人的容色一如往昔。
神官停在一张未完成的画布前,满眼都是缱绻的爱意。
光阴流转,仿佛回到十年之前。
彼时的神官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穿着大了几个号的白色圣袍,戴着遮住半张脸的兜帽。
他从小长在教会,却奇怪的对光明神并无几分信仰。
直到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他遇见了一个特殊的少女。
她站在月光下,撑着一把精致的黑色小洋伞。
黑丝绒手套上缠着一朵绯红蔷薇花,却比不上那对宝石般的深红眼眸。
“红眼睛,脚下没有影子!”
人们纷纷惨叫:“是吸血鬼,快逃!”
只有神官——当时还不是神官的阿景没有逃。
衣袍上的光明圣印愈发灼热,烧得血液也随之滚烫。
他不知道为何会这样,冥冥中有无数陌生的碎片涌入脑海,就像在洁白无痕的世界里凿开一个洞,又硬生生探出一朵朵蔷薇。
……
“或许你不知道,当你出现在维拉镇的第一天,我就喜欢上了你。”
“我亲爱的……穗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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