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91 远行(第2页)

许白再次看得入神,傅西棠的声音便在他耳边悠悠响起,“其实我跟北海虽然在北京扎根,可实际上,我们是飞鸟从某个不知名的远方带到这里来的。”

“嗯?”

许白好像又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此飞鸟当然不是彼飞鸟,但现在想来,北海去了小南山这件事,应该是我早该想到的。”

“怎么说?”

许白疑惑着,忽然灵光乍现,想到了一个猜测,“难道小南山就是你们的故乡?”

傅西棠却摇头,说:“我曾经试着找过,可离开故乡的时候我们都还是一颗花种,什么都不记得了。”

傅西棠并不是一个对身外事过分执着的人,在他看来出处并不重要,北京早已是他的故乡了。

只是在看到小南山的时候,他想:如果他真有一个远方的故乡,那它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北海比我长得慢,那时候他还小,总是缠着我问这问那,所以我就跟他说,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

小南山这个名字还是我随口起的,没想到他竟然一直记得。”

对于许多年前的一句笑谈,傅西棠早就忘得差不多了。

如果不是今天商四对他提起,他可能要在很久之后,才会因为某个契机想起来。

但是北海竟然还一直记得,这让傅西棠觉得有点意外,却又好像在情理之中,因为北海本来就是一个比他更感性、更浪漫的人。

许白也忍不住遥想了一下当年的情形,北海先生坠湖变回花种后,心里想的大约就是要回家。

他已经死了,所以只剩下模糊的意识,一直想着要回到故乡。

于是它等来了飞鸟,飞鸟载着他,飞过漫漫长路,阴差阳错地把他带到了小南山——也许此飞鸟真的不是彼飞鸟,此故乡也不是彼故乡,但如果我真的有那么一个故乡,那就应该是这里吧。

这样想着,许白忽然觉得这个故事渐渐蒙上了一层晚霞般瑰丽的色彩,变得温暖了许多。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许白是个实干派,既然确定了目的地,那就走呗。

正好他最近都有空,再合适不过了。

傅西棠莞尔,握住许白的手将他拉到自己腿上坐下,说:“现在不懒了?”

许白不客气地在他鼻尖上啃了一口,说:“我这叫合理分配体力,该用就用,不该用就歇着,争取最高效率。”

傅西棠不予置评,只是伸手扣住他的后脑,在漫天的霞光中,与他交换一个缠绵的深吻。

与许白交往日久后,他从许白身上学到一个道理——别废话,就是干。

但是许白这个老牌实干家怎么会甘心屈居人后呢,他很快就反客为主,把傅西棠推在椅背上,热情地亲了上去。

踩着饭点回到家却不小心看到此情此景的阿烟:MMP。

翌日,傅西棠带着许白和阿烟,乘坐北国专列出发。

许白对此很开心,因为他一直想坐一次这个专列,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

阿烟一想到马上就能找到花种了,也很开心,因此大方地端起了面前的狗粮,表示即使吃出内伤,也要勇敢前行。

北国专列从北京出发,穿过北方各省,一路开往青海湖。

当刻着时代烙印的汽笛声再次在站台上响起时,许白忍不住从车窗里探出头去,看着站台上一只只或人模狗样或现着原形的妖怪,新奇不已。

他好像一下子从现代化的都市跨越到了光怪陆离的妖怪世界,时间、空间的限定都被无限模糊,只剩下即将展开新旅程的喜悦。

“嗨!

许阿仙!”

有妖怪认出了许白,尾巴和手一起挥舞着跟他打招呼。

站台上前来送行的其他妖怪也因此看到了他,他们一看到许白,就想到了傅西棠,于是气氛空前热烈。

“大明星!”

“傅先生、傅先生在吗!”

热门小说推荐
养个权相做夫君

养个权相做夫君

21世纪的中医高材生,实验室失火,一睁眼就成了古代乡下的村妇。嫁过了人不说,还被迫再嫁冲喜家里一亩三分地,凶悍婶婶不还公婆偏心,前婆婆吃人不吐骨头,全家上下她来养极品亲戚一个接一个,前号主还人品...

锦鲤穿书我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

锦鲤穿书我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

诡异星巫

诡异星巫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