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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新的画法(第3页)

徐敬崇拜地说道。

“滚。”

墨谦半晌只能憋出这个字,“我还没说完呢,既然这些千金大小姐们喜欢,那我们大可以往他们喜欢的方向做,比如,她们不是喜欢英雄救美吗?咱么就给她们来个这样的桥段,她们喜欢英俊潇洒的侠客,我们就给她们画一个个出来。”

“嗯,这些都没有问题,这些英雄救美的故事说书人那里多得是,我们随便找就有,只是这画像,我们也不知道怎么画呀,那可怎么办?”

();()  墨谦嘿嘿一笑,对着店家小二吩咐到:“你从厨房里给我取一根烧火棍出来。”

“唉,好嘞。”

小二很快就从里面找出一根烧火棍,并且用布把棍给包裹起来。

墨谦这也是没有办法,这个年头,根本就没有铅笔,自己用毛笔画出来的东西又堪比鬼画符,无奈之下,也只好用这烧火棍了。

墨谦学过几年画画,不过作为一个动漫迷,他画了几年,也就只会画个卡通人物。

找了一块空地,墨谦先顺手在地上划几划,把烧火棍的末端给磨得尖锐。

烧火棍在墨谦手上,立刻散发出无穷的魔力,三下两下,一个潇洒英俊,而且还带有一种可爱气息的头像就出现在地上。

这样的头像,仿佛天生就能出动女人的心弦,顾雨时不自觉的就惊呼出来,“好可爱。”

这是一种在大齐从未见过的画法,寥寥几笔,甚至根本就与本人不像,但是就是能够吸引人的眼球。

原本柳城他们对于画男人的画像,是不感冒的,男人嘛,不都是一双眼睛一张嘴,两只胳膊三条腿吗,有什么好看的,但是这幅画出来了之后,众人已经愣住了。

“大人,这种画法,是您首创的吗?”

柳城细心问道。

墨谦想了想,现在还没有人创造出来,那就相当于自己首创的了,于是点点头:“没错。”

柳城怔了一下,招来记事的衙役,“快,快把这件事记下来,大齐昭武元年,七月廿三日,宁远县县令墨谦创出新画法,成为此画法的开山鼻祖,这东西叫……”

“漫画。”

墨谦在旁边补充道。

“对,漫画,一定要把此事记到县志上去,让后人知道,这是我们宁远县的知县开创的,对了,再加一句,时任县丞,柳城。”

柳城哈哈大笑,比他赚了钱还要高兴。

也难怪柳城这么高兴,古代的官,无论是清官还是贪官,对于名的重视,那都是非比寻常的。

明朝中期的很多皇帝都是昏庸不堪的,而且宋明理学兴盛,道学主义影响着当时的人。

当时就有很多的官员为了为了出名,宁愿冒莫大的风险,不管有理无理,只为触怒皇帝,然后得到皇帝的责罚,只要皇帝责罚了,那就是民间称颂的、敢于反抗强权的英雄。

当然,敢于做这样事情的,大多是自诩为清官的人。

而贪官也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他们可以在别的地方搜刮民脂民膏,但是为了维护自家的名声,一般会做一些有益于家乡建设的事情,比如在兴建学校、建桥修路等。

如此看来,柳城的举动倒也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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