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的饭菜一点也不好吃!”
连绯衣瞪着大胡子,“有没有诚意啊?”
“姑姑您就直说吧,想去哪吃?”
大胡子愁眉苦脸道,对这个精灵古怪的师姑,他可真是没辙了。
“啧,既然你找不到想去的地方,那么咱们就去卿人观吧!”
连绯衣眉开眼笑的说道。
这卿人馆名字听着像道观,其实不然,那里是个餐馆。
这个餐馆是一处别致的庭院,为前朝某位王爷的府邸,馆内并无普通的厅堂,只有一间间以竹子隔成的别致雅间,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那些清秀可人、善音律懂诗书的小倌,名约“卿客”
,实际上就是男倌,因为姿色一流又各个身怀绝艺,卿人馆在汴梁可算得上小有名气。
这地方一般人自然是去不得的,只不过大胡子若是想去,自是能进去。
“姑姑!
那里都是小倌,你去那做什么?再说了,我跟他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人家不一定让咱们进去呢,要不……”
大胡子真的要哭了。
“不成,今天就要吃饭看小倌。”
连绯衣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怎么一别几年,你的胆子越发的小了?还怕你的小媳妇生气不成?”
“姑姑说什么话,这么大年纪了去看小倌也不怕人笑话……哎呦轻点,去去去,文轩今日算是舍命陪姑姑了!”
大胡子拉着自己的耳朵,哭着脸道,“可有一样,你看归看,不要乱摸。
否则我要向父亲禀告的。”
“说就说,我与你父亲早就断绝关系了,怕他个老头子啊!”
大胡子一路上被连绯衣拎着耳朵教训,一下子找到了多年前和连绯衣这个师姑一起闹事的时候,连绯衣的个性看上去跟先前并没有任何不同,可是大胡子知道了她与万广王的事情,又怎么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呢?
苏锦并不在馆内,不过今日当值的凤歌见到大胡子之後,便二话不说的安排了最好的一处,一路上招呼周到,大胡子不禁笑道,“凤歌,你与先前大不相同了。”
凤歌沛然一笑,道,“苏锦如今越发的疲懒,十日倒有九日不在。”
大胡子点头道,“他一向如此。”
凤歌道,“若是他知晓你今日回来此地我又没有告诉他,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
“哈哈,哪里有这样夸张,大家又不是小孩子了。”
大胡子拍拍凤歌的肩膀,冲着在一边打着扇子四处观望的连绯衣努嘴道,“今日我师姑来此处吃饭,就有劳你好好安排了。”
然後小声在他耳边说道,“找最丑的。”
“胡……文……轩……你……当……我……聋……了……吗……”
连绯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大胡子身後,手上的扇子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下,嘴上又是这样幽幽的一句,把凤歌吓了一跳,大胡子无辜道,“师姑您不是打算吃个饭就可以了吗?”
“凤歌是吧,你们那个苏锦在不在,我家的侄子说……”
“凤歌,还是把最好看的请来吧!”
大胡子忙道,连绯衣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晃悠到一边去了。
全程围观的凤歌已经是哭笑不得,原来胡文轩还有这样一面,实在是……精彩的紧。
循着曲折的小桥到了一处极为清雅的小亭子中,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倌走了进来,这两人一人抱琴一人执箫,一人长相秀丽一人长相清俊,进门便十分得体的行了礼。
大胡子心中感叹苏锦果然是有些手段的。
若是在汴梁的街上看到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做的是这样的生意呢?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
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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