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沿着山腰走,这样可以省一点力气。
丧尸大军紧跟其后,就象蝗虫一般将他们原来呆的木屋给淹没了,随后随着他们的路也开始登山。
他们的速度很慢,可丧尸的速度更慢。
它们的肌肉都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再加上没有大脑可以思考,到坑什么的反应很慢,随着坡度的增加,一个个都往山下滚。
到了百米的地方,大约只有十分之一的丧尸能勉强在爬。
从山上往下,公路那里的丧尸还在不断往这里走来,仿佛无穷无尽;堆积丧尸最多的地方就是山脚下。
随着山势的升高,丧尸越来越稀,最后只有稀稀拉拉几个,追在大约离他们足足二公里的地方,并且距离越拉越远。
大家站在第一个山峰上,极目远眺。
这个山峰不算太高,上面并没有积雪,可程千寻已经感觉到吹来的风带着刺骨的寒意。
“终于又夺过一劫。”
戈登也发出了感慨。
雷格尔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气息中带着极为浓重的白色蒸汽“现在只有将这个空间全部炸了,才能消灭那么多的丧尸。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
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多,多得可怕。
过去,草原至公路、地平线所及,全是丧尸。
存心就是将木屋里的人逼上绝路
可木屋里现在没有活人,人都站在山上,心有余悸地着山下。
“生存下来后,就是更远更难走的路”
鲁道夫将登山镜挑起,搭在头顶,对着西面眺望着“路没有标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地图上就画了二个山峰。
这是第一个。
希望我们今天能跨过第二个、也是最高的主峰,然后在山腰上过夜。
明天才能留点力气到出口,谁知道出口那里还有什么招待着我们。”
“有车有船的日子就此结束,来今天惨了”
斯内德夸张地苦着脸,让大家反而笑了起来。
摆脱了丧尸,但代价就是原本四十公里的路,变成了面前的高山,上面还白雪皑皑,好的:。
程千寻从未爬过超过海拔二百米的山,而且大多都是坐缆车,这山却海拔达二千米以上。
真是苦不堪言。
她虽然努力的想跟上,可没多久就不行了。
幸亏队友的帮助,不时拉着系在她腰部的绳子拽着帮了一把。
否则她不知道会掉队掉到哪里去了。
就这样跌跌撞撞。
磕磕绊绊,走了大约四个小时,到了大约下午二点时,才刚到了主峰山腰。
再上去就是雪层,那里的风更大。
戈登停了下来。
和大家讨论了一下,到底是今天到此为止,还是一鼓作气翻过去。
如果想在天黑前爬过雪山的话,可能要速度加快。
大家都着程千寻,其他人应该问题都不大,就她的了。
程千寻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