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61章(第4页)

但考虑到清国曾经勇敢的同时向8个欧美国家宣战,清国脑抽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相比之下,单挑英国,还是很有进步的。

和西方国家舆论的理智相比,清国的舆论,热切了很多。

胡灵珊砍死英国领事馆全部人,受到了所有舆论一致的高度赞扬。

被西洋人痛扁了百年的满清辫子们,有一个神奇的逻辑。

只要敢杀洋人的,不论是非曲直,一定是民族英雄。

就算这个人强(奸)妇女杀人全家劫掠乡里放火烧城无恶不作吃人肉喝人血,只要杀了洋人,那么,这个人一定必定肯定是大大的民族英雄。

以前被强(奸)的妇女,必须爱上这个人;被杀了全家的,必须毫无条件的原谅,并且忠心耿耿的向这个人效忠;被抢了财物烧了房子的,必须大声夸赞这个人;而这个人吃人肉喝人血无恶不作,只能是爱恨分明,大丈夫所为。

因为杀洋人是最最最最最高的政治正确,任何其他错误都必须为这个最最最最最最高的政治诉求让路。

和洋人的仇恨,是民族仇恨国家仇恨,任何其他私人恩怨,放在这个无以伦比的高尚的大道理面前,必须摇身一变,摇旗呐喊。

任何追究这个人曾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之类的小小小小小的小问题的人,都是民族和国家的罪人,必须万夫所指。

在这个全满清都认同都推崇的大道理下,胡灵珊杀人无数又算得了什么?

胡灵珊是杭州知府,是满清第一巴图鲁,哪个满清官员不曾杀过人,胡灵珊不过是杀了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而已,何况杀得都是刁民嘛。

必须杀,杀得好。

邪恶的、浑身冒黑气的大反派胡灵珊在舆论之下,忽然背后长出翅膀,脑袋长出光环,全身冒出金光了。

黑变白,邪变正,恶变善,就是这么轻而易举简简单单。

对此,胡灵珊只是冷笑,就因为这个奇妙的大道理,她一定要推翻这个奇妙的世界。

……

天津,某件酒楼。

“这胡家,我最了解了,胡灵珊出生的时候,方圆十里之内,异香扑鼻,鲜花从天而降,隐隐有仙女弹琴唱歌,根本是大大的吉兆啊。”

一个带着东北口音的汉子,认真的说着。

“是啊,原来胡灵珊是天上下来的仙女啊,是来拯救我们大清的啊。”

一个老人虔诚的说道。

“听说,胡灵珊是大清的格格啊,老佛爷都认了。”

又有人道。

“看来大清气数未绝啊。”

有人叹息。

“那是,大清朝洪福齐天。”

有人忘记自己是汉人,对满清深深的热爱着。

自然也有人理智的认为,胡灵珊挑起清英大战,清国必定血流成河,再次签署丧权辱国的条约,胡灵珊简直是国家民族的罪人。

这类难得清醒的看法,轻易的被舆论唾骂,淹没,然后消失。

满清官员们出奇的全部沉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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