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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晓万般无奈,只好用老办法,背对他蹲下,把他左手搭在自己左肩,使尽吃奶的力气站起来,好在他还没有神智全失,还知道配合她。
沈春晓就这样半扶半拖地把她弄了起来。
她记得他说住在2805,把他扶到门口,看他这样子也不会找钥匙开门了,沈春晓只好把手伸进他口袋里去掏,还好,一下子就掏到了,开门,把他扔到沙发上,他没什么反应,翻了身就睡了。
她喘着粗气坐在另一边,刚这么一使劲,额头都渗出汗来了。
喘息均匀后,她才有空打量一眼,房子里不是很乱,至少物品该在哪儿的在哪儿,没有臭袜子味,还挺整洁。
沈春晓撇撇嘴,钟点工做的吧,他哪有这本事?
休息了一下,沈春晓觉得体力恢复,站起来要走。
但回头一看,他西装歪斜,领带扯了出来,拖在地上,真邋遢。
反正好事都做到这分上了,就做到底吧。
她走过去,帮他把领带解下来,又把他的西装扒下来,先前没注意,扒了西装一看,他手上的伤口创可贴没贴住,还在渗血。
她轻轻撕开创可贴,三厘米多一条口子,虽然不是很深,可也不浅。
她看他,在熟睡中,他皱了皱眉,似乎感觉到痛,但并没有醒来。
“真是头猪!”
她摇头,放下他的手,去找消炎药水。
可房间这么大,她一个完全不了解情况的人怎么可能找到药水呢,找了两个抽屉没找到,沈春晓放弃。
还不如直接下去买,也许还还得快点。
想到这里,沈春晓顺手扯过一条毯子往他身上一搭,拿了他的钥匙出门下楼,在楼下一个社区医疗服务所买了消炎药水、棉签和纱布,匆匆忙忙地回来。
一个人就轻松多了,从下楼到买了东西上楼也没用多长时间。
开门进去,卢浩翔身上的毯子掉在地上,他还在睡。
沈春晓关了门走过去把毯子捡起来放在一边,去浴室打了半盆温水,给他清洁伤口周围。
她动作很快速,虽然心里恨着他,嘴里也没停抱怨,手下却很轻。
伤口清洗过后,她用棉签醮了药水轻轻涂在伤口,清凉的药水涂上去,她听到他口中发出“嘶”
的一声,皱着眉,眼睛仍然没睁开。
沈春晓翻着白眼,别人做同事再不济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可这卢浩翔,和他做同事真是倒霉透顶,都沦为老妈子了。
没事喝这么多,真是有病!
要不是看在安珠分上……不对,要不是看在是安珠对不起他分上,她才不多事。
她得赶紧帮他处理伤口后离开,都快十点了,逗留太久,别人还当他们之间有什么苟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