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直接去碰到她老公怎么办?”
“那是最好的情况。”
林一琳直言举起小拳头,“幻觉先生上去把他解决掉,委托就完成了。”
郑反无语,但不得不说:“还真是。”
林一琳对郑反如今的暴力指数在大都处于什么水平线是有大概认识的,上限不明但已知的下限就已经很超乎想象。
她的评价是基本可以横着走,真正的麻烦平时也不会遇到。
对于这种事情上的小遭遇,正面对上武力碾压毫无疑问是最简单的。
“那遇不到呢?”
“那就麻烦一点要去找了,不过关于这件事有几个点我有些好奇,毕竟之后还要为凯碧丝还原大致真相,该查还是要查。”
郑反想了下,道:“这件事可能有幕后引导。”
很简单的一点,最早凯碧丝的丈夫带回家的“那桶金”
是实打实的,排除凯碧丝当时也被幻觉上身这种不太可能的事情,那第一桶金肯定是有人给他的。
林一琳点头:“这点上确实,还有其他一些……不过在那之前,还有这些烦人的东西。”
说着,她停下脚步,眼前人群分流,一名身形高大穿着宽大黑西装的中长发男子带着几名穿着不算统一,但气势与路边小混混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恶汉。
他们都佩戴着袖带,袖带上是班目事务所的标志。
“林一琳,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
男子在林一琳跟前驻足,眼神俯视迅速将林一琳从头扫到脚,冰冷的视线宛若光洞穿人体。
“清野合司,你确定不是来堵我的?”
林一琳面色淡然地回问。
“哇噢~,冤家青梅的相遇。”
郑反在旁边看热闹。
没错,眼前这个看起来在班目事务所地位不低的人物,清野合司,东瀛人。
年长林一琳一些,不过他和林一琳从小到大都在附近的拉斐尔学区以及希希柯柯街道活动,因此互相间算是比较熟悉。
但是也因为事务所之间的立场,关系很疏离,当然可能是林一琳单方面对他的疏离。
同时,清野合司就是之前那些班目事务所底下小混混口中的“大哥”
。
“只是顺道来捡回早上被你扔地铁站的野狗而已。”
清野合司瞥了一眼身后两个狼狈不堪的混混。
“嗯?你在地铁上怎么了?”
郑反问道。
“管好你的狗。”
林一琳对清野合司的回答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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