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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第1页)

旅馆占据街道要冲,是学子进京赶考路过此地首选居住的地方。

花钱住最好,没有钱也行。

名字意思极好,曰百尺楼。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主楼其实并不是特别高,只是相对于其他宅院,确实高出很多。

相对高,那就是真的高。

百尺楼只有临街主楼很高,主楼之外,整体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占地宽广的院落,院落里又分成几个小点的院子,每个小院子都有好多个房间,每个房间比邻而居又井水不犯河水。

以前的百尺楼就只有这一栋楼,周围是很大的空地,并没有其它建筑,四周想来很荒凉。

现在的百尺楼早已不再是原来的仅有的一栋楼。

整个院落,雕梁画栋,更像一处园林。

百尺楼主楼临近主干道,独占热闹魁首,大红灯笼挂满主楼上下,入夜灯火通明。

百尺楼门前是一个宽广的平整广场,广场停了些马车,还能留下一片片极大的空地。

马都集中到马厩那边,既能好好休息,还可以喂足草料。

小镇的夜禁只有一个要求,不可到家外走动,除此之外,干什么都行。

百尺楼就这片土地最有名的销金窟。

更名副其实的说法,也是一个更有韵味的解释——读书人嘛,讲究个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不管是读书做学问,别说倒退,原地踏步都是不可原谅的。

更何况,进京赶考,博取功名,名副其实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

李西山边走路边远远打量着百尺楼,一时胡思乱想竟然差一点和一位白发老妪撞在一起。

没等老妪张嘴,李西山赶紧弯腰鞠躬,“这位婶婶,这楼看着也不算高啊,我怎么觉得肯定没有一百尺呢?”

老奶奶——杨见山觉得应该是老奶奶,虽然皱纹不多,但已满头白发,无论如何,也应该是花甲之年往上走。

老奶奶看了看李西山的脸,再把读书人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点了点头,倒是真不生气了,“小伙子,好眼光。”

();()  老奶奶也是个健谈的,笑呵呵地看着李西山和杨见山,“读书好啊,可是有些能耐,真不是读书能读出来的。”

李西山不说话,笑脸却更加真诚。

“你要是问那些年轻人,或者对这栋楼不是特别了解的人,还真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解释。”

老奶奶像是在缅怀什么,李西山静待答案,杨见山明显被勾起一丝兴趣。

“百尺楼之所以叫百尺楼,真的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就是那个死了很久很久的上官老贼,说什么也要把这栋楼建成一百尺,多一寸不行,少一寸也不行。”

杨见山看了看百尺楼,有些疑惑。

老奶奶会心一笑,也跟着点点头,“不过,这一百尺,现在包括地下六十六尺,地上三十三尺。”

“这样啊。”

这百尺楼,搁在哪里,恐怕都是独一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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