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枚戒指,材质虽然普通,却是个好东西,可以帮助巫师聚气凝神,避免施咒时被打断。
对于纯血家族的巫师来说,用处不大,对那些野路子的巫师可是好东西,起码可以卖十枚金加隆。
下次他再过来的话,可以破例给他准备一杯果汁。
幻影移行回到临时搭建的小木屋,维特看着正在努力练习魔法的西亚,轻声喊道:“可以了,先停一下。”
“治疗烧伤的魔药,涂在身上就行吗?”
“明天我带你去酒馆,你可不要给我掉链子。”
维特才不会养闲人。
他仔细考虑过,他和格林德沃的目的虽然大差不差,但格林德沃的路数不适合他。
主要问题是实力不够,年龄也不适合。
格林德沃当年也是在游历世界后,才开始在欧洲展各种运动,凭借实力打下名声收拢信徒,这才开始公开自己的意图。
那个时候,格林德沃已经是中年,不管是实力还是年龄,都非常的令人信服。
维特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不达标,想要像格林德沃那样走,是不现实的。
他必须换一种方式。
第一步,打响名声。
格林德沃当年靠的是在魔法界搞事来宣扬自己的名声。
维特没这个实力,他准备走另一条路。
猎巫运动在魔法史的教程上,属于重点必考部分。
特别是欧洲这个源地,影响非常大。
这边的两所魔法学校,德姆斯特朗只招收纯血巫师。
布斯巴顿虽然好一点,但他们招收学生,起码得有一方是巫师,纯麻瓜出身的巫师,在这个年代他们不要。
加上一系列的其他问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巫师没法去上学,运气好的能找到一个师傅。
运气不好的,纯靠自己摸索。
维特打响名气的第一步,就是创办魔法学校。
靠着霍格沃兹领先几个时代的魔法教程,对这个世界的巫师造成降维打击。
名气不就来了嘛。
一所魔法学校的校长,走哪里都是受人尊敬的存在。
只要经营个几年,第一批手下的班底,就齐活了。
还是自己亲自教出来的,知根知底忠诚度也高。
就连魔法学校的名称维特都想好了。
纽蒙迦德魔法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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