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差点想不起“小狗”
是谁。
她甚至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思考到底是那位朋友姓“苟”
——林誉之口中说出的词语是小狗吗?还是小苟?小勾?
林格不记得林誉之说过什么低贱下流的脏话,他连情,动都礼貌。
再如何被撩拨,也顶多喘着气,用大拇指侧面摩挲着她的脸颊,垂眼,压低声音问怎么这样会夹。
最出格的话语,莫过于轻轻扇一扇花瓣,问流这么多是要给谁看。
仅此而已。
他从不说出什么以骚做前缀的词语,更不会叫出小,母狗这种词汇。
那些过于通俗的词语被他从语言库中删除,倘若真要用动物来形容她,林誉之也优先选择小猫,小兔,小松鼠,这些很少拿来骂人的物种。
林誉之的反应过于自然。
自然到林格忘掉了前天看到的简讯。
林誉之起身。
林格嗅到他身上淡而柔的气味,干净,舒缓,熟悉,她一时想不出,微微皱眉,思考它的来历。
澄净的水从细长的壶口中缓缓注入玻璃杯中,清冽微涩的柠檬味配合柔和百合花味道,林誉之握住那透明的玻璃杯,侧身,递给林格:“不需要和我解释吗?”
“解释什么?”
林格接过那杯水,喝了一口,润了润干燥的喉咙,镇定,“解释我昨天为什么加班那么晚吗?”
“林格,”
林誉之连名带姓地叫她,“别插科打诨,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我不知道,”
林格说,“你当我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还是你奶大的孩子?凭什么要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又没有读心术。
嘴长在你嘴巴里,你还想让我说出来?”
林誉之说:“你昨晚去见的那个小狗。”
林格想了两分钟,才短暂地将人和称谓对上号。
她晨起时只吃了酒店自助的沙拉和水果,嘴巴有些干,低头又饮一口水,再抬头望林誉之:“你在说什么话,发烧了?”
“昨天晚上,你和他在一起?”
林誉之抬手,阻止想要离开的林格,“我不是说,聚餐结束后给我打电话吗?”
林格说:“我也说过了,太晚了,没这么必要。”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林誉之说,“等了你一整晚。”
说这话时,他的眼神一刻也没从林格身上移开。
声音平稳,没有一丝颤抖,只在开头的“一直”
两字上咬了重音,像敲下了钢琴的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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