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云再次瘫仰在椅子上。
陆星与点开了自己平时常听的那个歌单,想了想,又把司云的外套披到司云身上。
司云睁开眼睛看他。
他视线慢慢悠悠地扫了一眼陆星与和他手上的衣服,冷淡地说:“不冷。”
陆星与拿着衣服的手一顿,他低着头近距离看到司云的脸。
分明的棱角,优越的五官,单瞧着,眼睛也好看,鼻子也好看,耳朵也好看,连喉结都好看。
冷凝的空气冻得司云肤色更白,淡淡的红晕埋于皮下。
太帅了,陆星与有些出神地再次感叹道。
他松开,外套落在司云身前:“披上吧,瞧着挺冷。”
司云也没再拒绝。
“你的闹钟铃声挺好听的。”
司云躺在椅子上说。
陆星与一愣,他闹钟好几个,铃声也好几个,他早起的闹铃是……
“Mama,justkilledaman.”
陆星与唱了一句。
“Putagunagainsthishead.”
司云闭着眼和。
“Pulledmytriggernowhe。
sdead.”
陆星与有些惊喜,司云唱歌的嗓音也很动听,他继续接。
“Mama,lifehadjustbegan.”
司云也低声继续和下一句,ButnowI。
vegoneandthrownitallaway.”
陆星与笑着,吃惊地看着司云:“很可以啊。”
“听这首歌听了成千上百次了,闭着眼睛也会唱。”
司云不以为然。
“你现在的确是闭着眼睛唱。”
陆星与打趣道。
司云也跟着,轻笑了一声。
“我那时候看《波西米亚狂想曲》知道这个乐队的。”
陆星与已经不记得他是什么时候看的电影,可是那份感动始终弥留在他心中,“传奇乐队。”
“是。”
司云也承认,“这是我最喜欢的摇滚乐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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