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某日,他们东窗事发,二舅母疯了一般,打得我娘脸颊红肿,吐了血。
大舅母谩骂,大舅舅沉默不说话。
他们说这是丑闻,所以我二舅舅被关了起来。
最终,为了掩盖这桩丑闻,我和我娘被赶去了郿县乡下农庄。
那年我七岁。
庄子是黎家的产物,但那庄上管事,却并不把我们当主子。
如今想来,他应是得了我舅母等人的吩咐,故意苛待我们。
因而我们住的屋子很偏僻,下雨天院子泥泞,屋顶漏雨。
冬日连炭炉也无,发潮的被褥,冻得人手脚生疮。
但我娘很开心。
她很久都没这么开心了,带着我打扫破旧的院子,将桌椅板凳擦得一尘不染。
她还在田园里摘了花,折了柳枝,编成花环戴在我头上。
她笑着告诉我:「阿音,从今往后,娘带你好好过日子。
」
我从未见她这样笑过。
我娘她,性情柔弱,其实是个胆子很小的人。
外祖家为富商,她便是那养在闺阁中的娇小姐。
可后来她什么都做,粗布麻衣,拿着锄头下地,劈柴做饭,圈地养鸡。
闲暇时,也教我读书,什么女德女训,三纲五常。
我不喜欢那些书,上面写的「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看得我眉头直皱。
于是我便把那书撕了烧火。
我娘看到,急得直跺脚,跟我说纸很贵,书也很贵。
我又皱起眉头,对她道:「既然知道纸贵,为何还要铺张浪费,买这些做什么?」
她嗫嚅着:「我自幼学的便是这些,好人家教养出来的女儿,都懂这些……」
「娘觉得我像好人家的女儿吗?」
我发誓,说出的话没有任何歧义,只是单纯觉得,如我们这般沦落到农庄,日子过得实在贫苦,需要操心的只有衣食果腹。
可她偏偏误解了什么,脸色煞白,眼眶发红,默不作声地回了屋里。
我知道她在哭,但我没精力管她。
我要去杀狗宰猫,和住在郿县乡里的一个小傻子一起。
那年我十岁,小傻子比我还年幼,赤着脏兮兮的脚,蓬头垢面,瘦巴巴。
第一次见他时,是在乡里破庙,他用个破陶罐,生火煮肉。
我自搬到庄子生活,已经三年没有吃过肉了。
寻着肉味找到庙里,看到他正蹲守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陶罐。
他傻乎乎的,冲我笑,还大方地分了一碗肉给我。
没有加盐,也没有放任何佐料,但我狼吞虎咽,吃了个精光。
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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