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梁烨笑着跟他握手,目光略带嫌弃地扫过对方的啤酒肚,“余总,好久不见。”
酒过三巡,余则天终于聊到了正题,“……您瞧我这事儿办的,那场拍卖会的主办方是您自己,我还借花献佛借到了正主头上,不过要我说,主要还是您收藏的那块骨头漂亮,哎哟,我当时一眼就相中了……不过您怎么舍得拿出来拍卖呢?”
虽然当时他拍了那块骨头,起先并不是打算用来送礼的,而是想先培养培养爱好以后好跟王滇这种变态有点共同语言,但是拍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人跟踪调查他,干什么事情都不顺利,这才起了心思想甩手,骨头在他这里放了近一年才找到机会送给了王滇。
梁烨看着面前的余则天,“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一年前就将这块骨头放在了拍卖会上等人来拍?”
“哎?”
余则天被他搞得一头雾水,“啊?对……吧。”
梁烨的食指有节奏地敲了敲桌子。
一年前王滇昏迷做了关于自己是梁烨的“梦”
,然后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找到了他的那块颈椎骨,又将它放到了拍卖会上拍卖,还派人追踪买家……不过后来因为吃药吃多了给忘了,一年后余则天将骨头当成礼物送给了王滇,然后王滇就借助这块骨头回了北梁。
是真的忘了?还是因为发现自己的这个世界里根本没有他想要报仇的对象?
但毫无疑问,王滇之前肯定对这块骨头的来历一清二楚。
车子停在了别墅前。
梁烨推开门,喊了一声:“王滇,朕回来了。”
没人应声。
梁烨摸出手机,上面的定位显示王滇就在这栋别墅里,并且小红点在上面一动不动。
但是他找遍了别墅里所有的房间,甚至和那个小红点重合在一起,都没有发现王滇的身影。
“王滇!”
梁烨有点慌,皱了皱眉大声喊他的名字,“王滇!
!”
手机适时地震动起来,他盯着上面王滇的名字,接通。
“地下室。”
王滇略有些失真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
梁烨还没来得及问地下室在哪里,王滇就扣了电话。
他盯着手机上的小红点半晌,走向了一楼的杂物间。
几分钟后,梁烨看着面前阴森诡异的走廊和墙壁上挂着的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动物,颇有些诧异地啧了一声。
毕竟在他的印象里,王滇虽然狡猾聪明,但给他的感觉一直都很端正良善,哪怕他恢复了上一世的记忆,也不过是变得更像梁烨了一点而已,梁烨不仅不讨厌,反而乐见其成,这种让他们之间联系更加紧密的变化带来了新的刺激,他很享受一点一点从王滇身上挖掘出自己的影子,哪怕王滇一直在有意回避。
他会体贴王滇没有挑明,但体贴得不多,每次试探都能准确地踩在王滇的神经上——他就是要不讲道理地驱散王滇周身的前世阴翳,王滇的那些痛苦和不甘注定要被他踩在脚底下,然后让王滇只记得喜欢现在的梁烨。
嗒,嗒,嗒。
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在空荡的走廊里回响。
吱呀。
厚重的防盗门被人从外面拽开,露出了地下室主人多年的珍藏。
灯光下数不清的白骨在透明的展示柜中泛着寒光,梁烨脚步微顿,目光扫过这些零零碎碎的骨头,准确地捕捉到了王滇的位置。
一整面墙的巨大镜子前,西装革履的人背靠着镜子懒散地坐在地上,西装外套被扔在了旁边,上面倒着几个空酒瓶,衬衣的领子被人暴躁地撕掉了两颗扣子,挺括的西裤因为屈膝的动作堆叠出许多褶皱,在惨白的灯光下落下许多阴影。
王滇的两只胳膊随意地搭在膝盖上,仰着头抵在冰冷的镜面上,从下往上漫不经心地梁烨对上了目光,犬齿慢条斯理地碾过烟蒂,吐出了口白色的烟雾,冲他露出了个森冷的笑。
“余则天知道个屁,怎么不直接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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