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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神棍居然是省高考英语状元(第2页)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

刘禹锡的《赏牡丹》,把最好的赞美都放在了这首诗中,认定只有牡丹才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

“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竟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

这诗来自晚唐的皮日休,同样觉得牡丹乃是天下第一。

白居易更直接。

“绝代只西子,众芳惟牡丹!”

短短十字,把牡丹描述得无花能与之争锋。

洛曦的气质,和牡丹就相得益彰,明艳而傲娇。

当她发言完走下台,教室中掌声如雷,持续了足足十几秒才停下。

裴文哲刚才的风头完全被她盖过了,但也没介意,这男生心胸虽然狭隘,不过却是针对同性,至于女生,尤其还是这么令人惊艳的女生,那当然是不能嫉妒的,相反裴文哲的眼睛还亮了起来。

如果说高中是少年春心萌动的时期,那么大学很多人都想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找一个漂亮优秀的女朋友。

在裴文哲眼中,洛曦就是那种完美的女孩。

这个女生的人气太高了,她如果当班长的话,我怕是都抢不过,但是我一定要拿下副班长,以后大家共同负责班上的事务,我就有机会和她经常接触,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此时裴文哲对于副班长之位已是志在必得,他也不认为有谁能抢得过自己,因为做自我介绍的人那么多,唯一能夺走自己风头的,目前就只有洛曦一个。

而且,那些拖拖拉拉,等到最后才上台者,通常都是没什么自信的人,应该没谁能给自己造成威胁。

302六贱客大多数都是闷骚类型的,也就一个侯永进登台早点,其他都磨磨唧唧的,尤其曾开平,在宿舍中什么都能扯,然而在班会中面对那么多还不熟悉的人就屁都放不出一个,说话结结巴巴的,且那口不保准的普通话还引得哄堂大笑。

精神小伙一张脸都涨红了,无心恋战,随便说了几句,匆匆忙忙回到座位,暗恨自己没发挥好。

自我介绍环节接近尾声,苏泽林终于上台了,混子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前世身为大公司的总裁,这样的场面对他自然是小菜一碟。

“哇,这男生好帅呀!”

“说起来,他长得有点像陈冠西呢!”

“是我喜欢的类型,没想到咱们班也有这么高质量的男生!”

“……”

不少女生窃窃私语。

由于长得讨喜,混子给女生的第一印象通常也是很不错的。

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上台就发言,他拿起粉笔,在教室黑板信手写下三个大字——苏泽林!

笔力遒劲,气势豪纵,入木三分之余,却又行云流水,飘然洒脱,蔚然有着大家之风,至少每个人看到都是觉得好看且高逼格。

前世当了大老板后的苏泽林跟随一位著名的老书法家学过字,当然主要是为了装逼,不过他想要学的东西还真的几乎就没什么能难倒的,其天赋之高就连老书法家都惊叹不已,称他如果专于此道,定能青出于蓝胜于蓝。

可惜混子就是为了学来装逼,跟着书法家练两周后就溜了。

这手字,如今派上了用场。

独特的开场,瞬间就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就连姚慧都连连点头。

这么多新生当中,目前在她认为表现最出色的是洛曦,此外还有裴明哲,他们都口才上佳,条理清晰,言行自信,但都缺少了点东西。

这两人都过于墨守成规了。

作为一个在海外留学归来的研究生,受到国外文化和教育风格的影响,姚慧思想开明。

相比循规蹈矩,一板一眼,其实她更希望自己学生的思维能够更灵活,更放飞一些。

这个叫做苏泽林的男生上台就打破了规矩,让她眼前一亮。

既不拘一格,又不声不响地展现了自己这手好字。

换句话说,那就是低调地装了个好哔。

此人没有半点的拘束感,洒脱淡定之余又有种无法言喻的沉稳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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