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雪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吐槽:“她不接你不会继续打吗?当年好像是你对不起她的吧,现在多一点耐心又怎么样?”
易晓朗苦笑:“不是我没有耐心,我是怕影响她生活。”
玄墨扯着嘴角嗤笑一声:“借口还挺多。”
“你说什么!”
易晓朗被踩着尾巴了,顿时有些恼羞成怒的叫嚣起来。
玄墨哪里会怕他,嘲讽技能全开:“哼,向我们抖威风也挺厉害的。”
“好啦好啦,别吵了!”
银雪迅站到两人中间隔开他们,然后才继续表明来意,“其实我们来也是为了撮合你跟方晴,当然啦,前提是你现在还喜欢方晴,并且向我们坦诚当年和她闺蜜一起背叛她的真相。
这件事对方晴的打击可不小,如果解不开这个心结,别说你跟她没可能了,她以后或许也不会再有恋爱的信心。”
这话有点危言耸听祸水东引,事实是,方晴人生中只有一段和易晓朗的姻缘,两人如果不能顺利在一起,方晴自然就得打一辈子光棍了。
还好易晓朗对方晴还是很有感情的,听了银雪的话,内心也柔软了一些。
其实认真想一想,当年他还真是有些鬼迷心窍,明明心里是喜欢方晴的,却总会莫名其妙地看轻她,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更高一些,真是可笑至极。
“你们真能撮合我和方晴?”
易晓朗却依然不太相信他们,死活要再三确认。
玄墨再次冷笑:“就算我们是骗你的,你又有什么损失?难不成凭你自己就可以让方晴回心转意了?如果你还想跟方晴再续前缘,除了相信我们,应该也别无他法了吧?”
言下之意就是不相信也没用,所以就别瞎逼逼了,赶紧交代了了事。
易晓朗心中暗恨,但也明白玄墨说的没有错,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把当年的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说起来,易晓朗从小就是个运动健将,小学是校田径队的队员,到了初中开始接触篮球,没多久就成为校篮球队成员了,后来甚至还当上了队长。
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大多学生都是不太注重外貌的,甚而至于,长得太好看的人反而会成为异类,受到大家的排斥,相反,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倒容易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所以不难想象,在小学到初中这个阶段,易晓朗在学校可是比方晴更受欢迎的存在。
不仅如此,由于方晴长相漂亮,难免会受到其他女同学的嫉妒,被排斥受欺负什么的,也就不奇怪了。
这时候易晓朗还经常为她出头,这在其他女同学眼中得是多招狠的一件事啊,于是讨厌方晴的人就更讨厌她了。
易晓朗和方晴虽然是青梅竹马,可少年人嘛,自尊心强,脸皮又薄,还非常在意别人的目光,有时为了维护自以为是的尊严,保持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还会做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事。
他们一个是极受欢迎,还拥有不少迷弟迷妹的学校风云人物,一个是受同学排斥,还经常被欺负的小可怜,这种地位上的差异,如果让易晓朗大方承认喜欢方晴,在当时来说可是件非常丢面子的事,哪怕他心里的确很喜欢方晴,嘴巴上表现上也是不会承认的。
别人的追捧让易晓朗的心理产生了一些微妙的优势,这跟被宠溺长大的孩子更容易成为熊孩子是一个道理,当所有人都迁就自己,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时,人就会变得相对自私一些,没有那么温柔体贴。
既然他跟方晴走在一起会被其他同学说三道四,那就避嫌好了,平时也当成不太熟悉的普通朋友,反正他不给别人留下话柄就行。
至于方晴会不会受流言攻击,这在当时却不是他主要思考的问题了。
换作是现在,方晴肯定看不上这么自私的男生,而易晓朗也绝不会放着喜欢的女孩子被流言伤害,但在当时,方晴是有种高攀心理的,她明白易晓朗要跟她在一起是得顶着很大压力,所以也不会责备他的这种自私。
方晴在心理上已经做出了退让,只要易晓朗坚强一些,无视流言蜚语,他俩就能顺利走到一块儿。
然而不知是为了面子还是奇怪的自尊心,他还是龟缩了,那会儿甚至觉得别人老把他跟方晴放在一起说,心里特别烦,于是他就放出风声,说自己喜欢的压根不是方晴,而是方晴的朋友。
那会儿方晴的好闺蜜也不知道是不是脑抽了,听到他说喜欢自己竟然也顺势跟他告白,一时之间,他有些骑虎难下了。
拒绝吧,等于告诉全世界自己只是拿她当借口,到时别人又会继续说他和方晴,可接受呢,那是完全违背本心。
思前想后,最终估计他的脑也抽了,竟答应了跟方晴的闺蜜在一起。
自此,他跟方晴的故事也就彻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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