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我只是一不小心从悬崖上掉下来的。”
诚如对方说得那样,那些人是她的同伴,在他们失踪了一段时间后,即便是危机四伏的夜晚依然举着火把来找他们。
她垂眸摇了摇头,而后紧紧地注视着洛丝莲,“而且他们也没有抛弃我。”
至少没有抛弃实体状态的她,单这一点,容易满足的西留斯便觉可以了。
要知道作为一名战士,她并不合格,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半吊子的。
这样的她既没有被他们嫌弃,还被耐心的教导了,甚至在不知所踪的时候来寻找她——也不排除是来找迪卢木多的,但这已足够证明他们接受她了,真心把她当做同伴了。
“既然没有被抛弃,为什么不去找他们?”
洛丝莲就事论事地将问题又抛了回去。
为什么啊……西留斯眨巴着眼睛,觉得这个问题有够多余的。
因为找不到回去的路,才会在这里兜兜转转那么长时间啊。
“我迷路了。”
简单的四个字充分表明了她现在的境况。
听了西留斯的回答,洛丝莲随即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转而提议道:“那跟我回雾之谷吧,那是个很好的地方。
与其跟着讨厌的大人,不如跟我们做伙伴吧,可以一直快乐的玩下去。”
说这句话的时候,洛丝莲还非常欢快地在西留斯的面前转了圈,轻盈的薄翅犹如最上等的丝绸,只是随意一转便迎风飘了起来。
察觉到西留斯的愣神,洛丝莲继续补充道:“怎么样?很漂亮吧,你也可以变成这个样子的,只要你也成为妖精的话。”
成为妖精?西留斯微不可查地扯了扯嘴角,先不说妖精什么的不是她想变就变得成的,更何况她一点也不想成为这样的存在。
与其说是妖精,妖怪才更加恰当吧。
西留斯虽然没打算成为什么伟大的人物,即便是好之前曾经提过的神不神的存在也一样,但也没想成为像是妖怪般的存在。
做人有什么不好的,比起那些奇怪的生物和存在,她还是觉得人类更靠谱一些。
于是,她摇了摇头,正打算婉拒了洛丝莲的提议,不想对方又替她做了决定。
“走吧。”
洛丝莲飞到她的面前,并向她伸出手来,但下一秒又急忙缩了回去。
大约是想到自己无法碰到西留斯,即便伸出手表示友好,对方也不可能感受得到,所以她只好退后几步的距离,以语言诱导她,“我带你去雾之谷,妖精的王国。
我敢保证,那里一定是你曾见过最好的地方,比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好。”
作者有话要说:先说件事情,看文的亲们注意一下:
这章内容里面的小故事是摘自原著,虽然加减了一点字数,但并不能改变占了五分之一字数的事实。
所以我想尽我所能补偿一下。
于是,在这一章下面留言的亲不管是什么内容只要符合字数要求,我都会送积分。
下面放上洛丝莲的图片,其实我挺喜欢这娃的。
天照是神的怒火,月读是神的悲悯,须佐能乎是神在地上动刀兵的最强武装,而拥有这一切的我,就是神!带着写轮眼的穿越者,作为唯一的人类超凡降临到了东京。神罗天征天碍震星地爆天星无限月读,创造一个又一个神迹。世间唯我独法,人前显圣,直到威压全国!...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